聯邦黨人文集 第三十一篇(漢密爾頓)

>>>  讀書—連接古今充實信仰  >>> 簡體     傳統

 第三十一篇
  (漢密爾頓)
  致紐約州人民:
  在各種討論中,都有一定的基本真理或首要原理,它們必然作為以后一切推論的根據。這些真理含有一種內在的證據,它能先于一切思考或組合得到人們的贊同。在產生并非這種結果的地方,必然是由于知覺器官的某些缺點或失常,或者由于某些強烈的興趣、情感或偏見的影響。幾何學原理就具有這種性質:“整體大于部分,等于同一事物的東西彼此相等,兩條直線不能圍成一個平面,凡是直角彼此都相等。”論理學和政治學的其他原理也具有同樣的性質:例如沒有原因就不能有結果,手段應當與目的相稱,每種權力應當與其對象相稱,注定要影響一種自身不能進行限制的目的的權力,也應不受限制。后兩門學科中還有其他的真理,如果它們不能自稱屬于公理之列,仍然是公理的直接推理,本身又是如此明了,而且如此符合常識的自然而純樸的支配,以致它們以幾乎同樣不可抗拒的力量和信念喚起健全而無偏見的人們的同意。
  幾何學研究的對象是那些完全脫離激動人心的強列情感的那些研究,所以人類不僅很容易接受比較簡單的科學定理,甚至還有那些深奧的反論,那些反論雖然能夠證明,但是同自然概念是矛盾的,這些概念沒有哲學的幫助,會引導人們在思想上接受這種學科。物體的無限可分性,或者換句話說,有限物的無限可分性,甚至擴大到最小的原子,是幾何學家同意的一個論點,雖然這對常識來說和那些遭到不信宗教的人們所不斷攻擊的任何宗教玄義同樣難以理解。
  但是在倫理學和政治學方面,人是很不容易處理的。在某種程度上,這樣的情況是合理而有益的。慎重和調查研究是防止錯誤和欺騙的必要防護品。但是過于難弄,就可能變質為頑固、倔強或虛偽。雖然不能要求倫理和政治知識的原理一般具有和數學原理同樣程度的確實性,但是它們在這方面的可信,要比人們在個別情況下的行為顯示的信心高得多。含糊之處往往在于說理者的情感和偏見,而不在于題目本身。在很多情況下,人們的理解不公正。但是他們由于屈服于某些頑強的偏見,而在言詞上進行糾纏,在細微的區別上混淆不清。
  怎么可能發生這樣的事(如果我們承認反對者是真心反對):象表明聯邦政府需要有全面征稅權那樣明確的主張,會在善于辨別的人們中間遇到什么反對者?雖然這些主張已經在別處予以充分說明,但是這里扼要重述一下,作為研究可能對它們提出的反對意見的導言,也許不是不適當的。這些主張大體如下:
  一個政府應該擁有全面完成交給它管理的事情和全面執行它應負責任所需要的各種權力,除了關心公益和人民的意見以外,不受其他控制。
  由于主管國防和維護公眾安全防止國內外的暴力行為的責任包括對不可能規定范圍的災難和危險的準備,所以作此準備的權力除了國家的迫切需要和社會對策以外,不應有其他限制。
  由于稅收是用以獲得應付國家迫切需要的手段的主要方法,所以充分獲得稅收的權力,必須包括在為迫切需要作準備的權力之中。由于理論和實踐同時證明,獲得稅收的權力在對各州集體行使時是無效的,所以聯邦政府必須授予用尋常方法征稅的無限權力。
  如果經驗并未證明相反的情況,自然會得出這樣結論:全國政府有全權征稅是適當的,確實可以以這些主張為根據,不需要借助于任何其他論證或說明。但是事實上我們發現,新憲法的反對者,迄今沒有默認其正確或真實,似乎在竭力反對計劃中的這一部分。因此,把他們用以表示反對的論點分析一下,也許是符合要求的。
  最經常利用的反對論點大體可以歸納如下:“不能因為聯邦的迫切需要無法加以限制,就認為其征稅權不應受到限制。
  稅收對地方政府的用途和對聯邦政府的用途都是同樣需要的;對人民幸福來說,前者至少和后者是同樣的重要。
  因此,州政府應當有能力支配供給自己需要的手段,就象全國政府擁有關于供應聯邦需要的同樣權力一樣。但是后者的無限征稅權可能,而且到時候很可能剝奪前者提供自身需要的手段,會使他們完全聽從國家立法機關的擺布。由于聯邦的法律將要成為國家的最高法律,又由于它將要有權通過為執行建議授予它的那種權力所必需的一切法律,全國政府隨時可以借口與其本身目的有抵觸而撤消為了州內目的而征的稅收。為了使國家稅收生效,也許主張這樣做是必要的。這樣一來,所有的稅收財源將逐漸成為聯邦獨占的東西,把州政府完全排除在外。”
  這種論辯方式有時似乎轉到全國政府有篡奪行為這個假定上,有時又似乎只是想從全國政府按憲法行使職權方面作出推論。只有后一種見解才能被承認有點公正之處。在我們開始推測聯邦政府有篡奪行為時,我們就陷入了一個深不可測的深淵,完全使我們變得不可理喻。想象可以海闊天空,直到它在魔法城堡的迷宮中張惶失措,不知該轉向何方才能脫離如此魯莽闖入的混亂狀態。無論對聯邦權力可能有些什么限制或約束,連續不斷的可能危險是容易想象得到的。而由于過分的猜疑和膽怯,我們會使自己處于一種絕對懷疑和優柔寡斷的狀態。我在這里把大體上已在另一篇論文中說過的話重復一遍:凡是以篡奪的危險為根據的一切論述,應該著眼于政府的組織和結構,而不是政府權力的性質或范圍。各州政府通過原來的州憲被賦予完全的主權。我們對付來自那方面的篡奪的保證在哪里呢?無疑在于州政府的組織形式和管理州政府的人員對人民的應有依靠。如果計劃中的聯邦政府結構,經過公平考察,被認為能在適當范圍內提供同樣的保證,那么為篡奪而產生的憂慮,都應當打消。
  切勿忘記,州政府侵犯聯邦權利的傾向,和聯邦侵犯州政府權利的傾向是同樣可能發生的。在這樣的一種斗爭中,哪一方可能占優勢,必然取決于斗爭雙方能夠用以取得成功的手段。由于在共和國里力量經常在人民一邊,由于有些重要理由使人們相信州政府通常對人民具有最大的影響,所以自然的結論是:這種斗爭最容易對聯邦不利而結束;而且各成員侵犯聯邦的可能性,要比聯邦侵犯成員的可能性還要大。但是很明顯,諸如此類的一切推測是極其含糊、極不正確的,最安全的辦法是完全把它們丟開,把我們的注意力完全集中在憲法所勾畫的權力的性質和范圍上。此外,一切事情必須由人民的智慧和堅定來決定。由于人民親手掌握天平,可以期望他們經常留心保持全國政府和州政府之間合乎憲法的平衡。在這個顯然可靠的基礎上,不難消除反對合眾國有無限征稅權的意見。
  普布利烏斯
  
  原載1788年1月3日,星期四,《每日廣告報》


亞歷山大·漢密爾頓、約翰·杰伊、和詹姆斯·麥迪遜 2013-08-23 08:34:56

[新一篇] 聯邦黨人文集 第三十篇(漢密爾頓)

[舊一篇] 聯邦黨人文集 第三十二篇(漢密爾頓)
回頂部
寫評論


評論集


暫無評論。

稱謂:

内容:

驗證: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