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代西方宗教語言研究方法論分析(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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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生存論分析
  當代西方宗教語言熱中討論的一個核心問題是怎樣通過人類日常語言來談論一個神圣的主題,即怎樣談論上帝的問題。由于宗教語言的獨特性,借助于日常語言去談論上帝必然引起一系列理論難題。在當代尋求克服這類理論難題的方法論努力中,一個最引人注目的貢獻就是由布爾特曼(Rudolf Bultmann)提出繼而被奧托(Rudolf Otto)、埃伯林(Gerh-ard Ebeling)、富克斯(Emst Frchs)等人發揚光大的生存論分析。
  生存論分析的基本主張是要求從個人的生存處境出發來解釋和理解新約圣經中傳達的福音,從而把握基督信仰的本質。這種主張旨在解決當代基督教的信仰危機。當代基督教信仰受到了來自內、外兩個方面的直接威脅:外在方面是科學世界觀和歷史相對主義的泛濫,導致現代人喪失了彼岸的價值尺度;內在方面則是新約圣經的神話語言已越來越難以被習慣于科學和歷史語言的現代人接受和理解。布爾特曼的生存論分析,首先針對的是相對主義的歷史批判。歷史批判把基督信仰僅僅視為一個歷史事件的信仰行業,否認它有超歷史的真實性和有效性,從而否認基督信仰的絕對意義,這是把歷史現象當作自然現象一樣進行“客觀”研究的結果。布爾特曼認為,人與歷史的關系不同于人與自然的關系,人不可能像觀察自然現象那樣把歷史作為一個“客觀對象”來審視,人回視歷史時必然會使自己成為歷史的一部分,只能帶著自身的問題去詢問歷史,歷史才能對帶有自身問題的詢問者敞開自身。因此,歷史與個人之間存在著一種生存論關聯,個人只有從自己的生存境況出發去詢問歷史,歷史本身才會提供與個人本身的生存境況相關的意義。
  生存論分析雖然始于對相對主義歷史批判的深刻反省,但布爾特曼主要還是把它作為一種解釋方法用于破解新約圣經的神話語言,以便揭示出這種語言中隱藏著的真實意義。神語語言表達出來的對整個世界的理解是以天堂、人間、地獄為前提,并注重超自然力量的干預,這些觀念顯然與科學世界觀相沖突。布爾特曼的回答是:神話的意義在于它間接表達了對人之生存的關注。圣經是用神話來談論上帝進入人之生存時的言說,這種言說與人的生存問題和自然理解相關。“當我們與歷史中的耶穌的話相遇,我們確無需要用一套關涉理性的有效性的哲學去辨析;耶穌的話不過是與帶著需要解釋自己的生存問題的我們相遇。”(注:布爾特曼:《耶穌基督和神話學》,紐約,斯克賴伯出版公司,1958年版,第4頁。)由于上帝的話直涉人之生存問題的核心,談論上帝就必須同時談論自己,“上帝的問題和我自身的問題同一”。(注:布爾特曼:《耶穌基督和神話學》,紐約,斯克賴伯出版公司,1958年版,第53頁。)這樣,生存論分析又把對上帝的談論轉換為對人之生存的談論。布爾特曼提出了生存論分析,即“解神話”(Demythologizing)。
  解神話并非簡單地將神話語言翻譯為生存語言,它既是一種從生存處境出發,對生存本身給予生存理解的方法論上的建構,也是一種對圣經進行生存論解釋的方法論。布爾特曼認為,對人的生存之追問與圣經中的提問是一致的。要解釋圣經本文,必須以某種前理解為前提來進行設問,才能構成一種交流——問與答的邏輯。解釋者向圣經本文設問的前提來自對自身生存問題的自我理解,即對自身生存有限性的意識,這是解釋圣經的前理解。只有解釋者把自己及其連帶的問題置人解釋活動之中,而自我理解把設問擲向與圣經本文主題的相遇,解釋者與圣經本文才能建立起活生生的關聯。同樣,解釋者對生存有限性的自我理解也必須以某種前理解為前提,這種前理解只能來自圣經主題談論的上帝及其對人的恩典,只有依據這種前理解,人對生存有限性的自我理解才能達到超越有限性的神性維度。這里顯示出了解釋學的理解循環:一方面,圣經本文作為一種前理解為理解人的生存有限性提供了可能;另一方面,人之生存有限性的本文作為另一種前理解又為理解圣經本文提供了可能。于是,作為前理解的生存關聯域便使解釋——聆聽上帝的話成為可能。上帝在其道(Word)中與人相遇,只有當個人在上帝之道中改變了自己的生存方式,上帝才在個人此時此地的生存中在場。上帝的在場就是信仰之發生,正如艾伯林所說:“信仰是作為此岸中的我在的生存之定在,但它并非外在于我的行為、苦難、希望和經驗的一切,而是具體地在這一切之中。”(注:艾伯林:《基督信仰的本質》,蘇黎世,1961年版,第125頁,轉引自劉小楓:《走向十字架的真》,三聯書店上海分店,1995年版,第129頁。)
  布爾特曼用生存論解釋方法成功地拯救了神話的真諦,并用一種絲毫未脫離人類經驗范圍內的語言重述了神話,使現代人可以理解,這在很大程度上應歸功于存在主義現象學尤其是海德格爾的此在分析所奠定的方法論基礎。胡塞爾曾提出現象學的方法和原則是“回到事實本身”,海德格爾在繼承胡塞爾現象學方法時拒斥了其先驗主體和先驗世界,轉而將其與自己的存在論結合起來,要求按存在本身的顯現來揭示存在的意義,從而消除了胡塞爾現象學的認識論痕跡。海德格爾哲學的核心問題是追問存在本身的意義,這種追問必須有一個出發點,海德格爾通過現象學直觀選擇了以此在作為出發點來破解存在的意義,他由此發展了一套獨特的基礎生存論的分析——此在分析方法。此在分析是海德格爾展開存在的意義的必要的方法上的步驟。雖然海德格爾在對此在的理解中排除了人與上帝的關聯,但是布爾特曼畢竟認識到此在分析對神學的間接支持,積極采用了此在分析方法,并力圖向神學領域加以推進。他不僅把人與上帝的關聯、人對圣經語言的感悟以及此在的帶有決斷性的本真生存同此在分析連結起來,而且采用這一分析擴展了傳統基督教的相關概念,例如生存的歷史性、可能性、事實性、時間性、未來性、有限性、決斷性、焦慮、本真的存在與非本真的存在等等。當然,布爾特曼對海德格爾的利用并不徹底,此在分析僅僅是海德格爾的本體論(存在論)研究的一個開端,尤其是晚期海德格爾轉向與詩人和哲人的對話,把語言看作“存在”的家,這同樣是為了追問存在的意義問題而采取的一種方法上的步驟——究竟以何種方式在本己的存在中言說那不可言說的存在本身。布爾特曼并未對此加以利用,以至于利科指責他為了利用海德格爾的“生存現象”而走了捷徑。布爾特曼的生存論分析走了一條從人到神的路向,他試圖擴展人類語言的日常用法,以便用它來談論上帝。盡管他用這種方法成功地解除了神話的“語言描述”之形式,并使圣經本文的“福音宣示”之意義展露出來了,但當他把人類語言的一般用法擴展到上帝這一關節點時,則只能把上帝簡化為一種生存之理想或價值觀之核心,導致把上帝作為人類生存范圍內的一個因素而被同化,從而否認上帝的神圣性和超越性,這是布爾特曼式生存論分析方法的內在缺陷所決定的必然結果。
   四、生存論—本體論分析
  在當代宗教語言研究中,另一個引人注目的趨向就是試圖把生存論與本體論融合起來,以期在談論人的語言與談論上帝的語言之間建立一座堅固的“邏輯橋梁”,這便是生存論—本體論分析所做的努力。這種努力由蒂利希(Paul Tillich)開始,繼而麥奎利(John Macquarrie)作了進一步推進。
  蒂利希認為,宗教神學始于人之生存所提出的問題,它應該采用“相互關聯法”從生存上揭示存在的意義,而宗教神學對存在問題的關注只有通過哲學所使用的本體論范疇才能表現自己,因而從生存上揭示存在的意義就必須在啟示中尋找答案。由此,他把宗教神學看作人的終極關懷,并在尋求表達終極關懷的語言問題上提出了象征論。“人的終極關懷一定要用象征才能表達出來,因為只有象征性語言才能表達這個終極。”(注:Dynamics of Faith,New York,Haper and Row,1957,P.41。)象征是一種語言表達形式。蒂利希從分析象征性語言的一般特點入手,著重分析了宗教象征。他認為,宗教象征與其他所有象征一樣能展示一種實在層次;然而與其他象征又不同,它展示的是“實在本身之深層”,“此一深層是實在的所有其他維度與深度的基礎,因此它不是和其他層次無關的,而是根本的層次,是位于所有其他層次之下的那個層次,是存在本身的層次,或者說是存在之終極力量。”(注:蒂利希:“宗教語言的本質”(The Nature of Rrligious Language),轉引自張志剛:《走向神圣》,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221頁。)宗教象征的獨特性在于它揭示的是人類生存的根基,它既能“介入”此在之生存直接指向有限,為神性開放人性的追求,又能“介入”終極實在的維度直接指向無限,為此在敞開神性的大門。當然,蒂利希特別強調“介入”不是等同,即使最合適的象征,也無法達到其所象征的那種實在,它只有“分有”(Participation)那種實在。象征論是蒂利希在宗教語言問題上的一種方法論建構,他試圖通過它來打開此在與上帝之間的一條通路。為此,他進一步強調指出,除“上帝是存在本身”這一陳述是一個非象征性陳述外,其他關于上帝的斷言都是象征性的,都只能在此基礎上以神學的方式給出。換句話說,一旦把“上帝”理解為“存在本身”之后,“存在”概念就構成了所有關于上帝的象征性陳述的基礎,任何具體存在物(beings)都能作為存在(Being)的一個象征用來揭示存在的意義,因為它分有了存在本身(上帝),所以都具有作為上帝的象征的可能性。這樣“存在”一詞就成了蒂利希用來彌合關于人的談論與上帝的談論之間的鴻溝的詞。
  麥奎利認為,蒂利希的“存在語言”在關于人的談論與上帝的談論之間搭起了一座本體論之橋,盡管這座橋顯得窄小而搖晃。麥奎利當然想把這座本體論之橋建造得更加牢固,他對神學語言進行了系統地考察,提出了神學語言的“基本邏輯”是生存論—本體論語言。他認為,神學語言是一種特殊的話語表達形式,這種話語之所以有意義,原因就在于它隱含著一種形式化的生存論—本體論結構。他在對神話、象征、類比、悖論等具體的神學話語類型進行考察之后指出:“這種具體的神學話語既有生存論的方面(它對使用它的人之生存發生影響,并喚起他們的信奉),又有本體論的方面(它要求為理解上帝或神圣存在的神秘提供洞察)。”(注:麥奎利:《談論上帝—神學的語言與邏輯之考察》,安慶國譯,四川人民出版社,1997年版,第231頁。)因此,他主張在方法論上把生存和存在、生存論的東西和本體論的東西結合起來,從而為談論上帝提供邏輯基礎。生存論—本體論語言作為神學語言的“基本邏輯”,是生存語言向存在語言的過渡、轉化。生存語言是描述人自身在世界中的生存結構以及屬于這種生存的可能性之存在方式的語言,由于它扎根于人之生存的經驗范圍內,因而是一種較容易理解其意義的語言。然而,神學需要在超越人類意識的實在中為深信上帝是一個與人相對而獨立的真實的相異者提供根基。為此,生存語言就必須向存在語言過渡。存在語言可以達到一種本體論的維度,人們可以用它來談論超越人的實在。生存語言之所以能轉化為存在語言,主要是因為這種語言中隱含著存在之類比。麥奎利在蒂利希的基礎上所做的推進,就在于他對存在之類比的邏輯作出了理性的說明。他強調了作為生存者的人是“世界之中的存在”,他的生存有一種基本的開放性,這種開放性既可顯示為對自己在世界中的存在之開放,也可顯示為對同一世界中的具體存在者之開放。一方面,時間構成了存在與具體存在者之間任何類比的基礎,也為存在之類比提供了可能性;(注:具體論證請參見麥奎利:《談論上帝—神學的語言與邏輯之考察》,安慶國譯,四川人民出版社,1997年版,第216-217頁。)另一方面,人是一個特殊的存在者,他不僅存在,而且還具有使其他事物存在的能力,這種獨特性存在使得他在上帝的創造性中占有了一份。麥奎利不僅贊同蒂利希把上帝理解為存在本身,而且進一步把存在理解為創造、維持并完善具體存在物的“使在”(Letting-be)。這樣,人的獨特性就使得闡明上帝特征的類比成為可能。經過存在之類比,生存語言與存在語言之間就可過渡、轉化,這便是生存論—本體論語言的邏輯基礎。他說:“海德格爾還告訴我們,沒有脫離具體存在物的存在,存在只有在具體存在物之中并通過具體存在物才能被認識。所以,假若這包含著存在完全超越于任何特殊存在物的意義,那么,這也包含著它內在于具體存在物中,并在其中得到理解的意義。”(注:麥奎利:《談論上帝—神學的語言與邏輯之考察》,安慶國譯,四川人民出版社,1997年版,第213頁。)
  從蒂利希的象征語言(存在語言)到麥奎利的生存論—本體論語言,標志著生存論—本體論分析方法基本定型,這在當代宗教語言研究中是一個值得注意的新趨向。這種分析方法試圖站在存在問題的高度上,從存在的意義出發,來重新審視宗教語言的語義生成基礎,它把宗教語言既作為一種生存論現象又作為一種本體論現象看待,以使人類語言超越日常話語所談論的對象之有限性而與信仰和神學所要談論的上帝之無限性發生關聯,從而為神學語言確立一種“基本邏輯”。從方法論根源看,生存論—本體論分析是存在主義語言哲學的現象學方法與宗教語言的嫁接,尤其與晚期海德格爾的哲學解釋學的本體論轉向有關,這在麥奎利那里表現得十分突出,可以說是海德格爾顯示存在者之存在的本體論的方法論直接啟發了麥奎利的生存論—本體論分析。筆者認為,這種分析就其強調從本體論高度而又不離棄人類生存境況和現代文化背景來理解宗教語言的特殊性,并力圖使之能為現代人所理解而言,有其積極意義。但是,無論是蒂利希還是麥奎利,由于他們都受制于信仰主義立場,因而決定了他們的分析不可避免地具有方法論意義上的缺陷。我們應該從歷史唯物主義的角度認真反省其方法論,才能為揭示宗教語言的本質、功能和意義尋找到合適的分析工具。
哲學動態京37~40B9宗教董尚文20022002董尚文 華中科技大學哲學系 湖北武漢 430074 作者:哲學動態京37~40B9宗教董尚文20022002

網載 2013-09-10 20:5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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