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秦諸子名家的具體主張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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足以代表名家的有兩位,一位是惠施(約公元前370年—前310年),戰國時期的宋國人,與莊子同一時代,并且兩人既是好友又是論敵。莊周在《莊子》一書中說:"惠施多方,其書五車。"由此我們可以知道惠子是學問淵博的學者。
    另一位是公孫龍(約公元前325—前250年),趙國人。生平事跡不詳。《史記·仲尼弟子列傳》中,太史公認為,公孫龍是孔子的弟子,字子石,楚人或衛人。據說公孫龍游說各國,與人論辯,經常獲勝,而莊子評論說:"能勝人之口,不能服人之心。"不過可能也輸過一次了,"五行學家"鄒衍來到趙國和公孫龍辯了很長時間,最后公孫龍理屈詞窮。
    惠子和公孫龍分別代表名家的兩個基本派別,前者傾向于合萬物之異(合異同),后者傾向于離萬物之同(離堅")。

    名家的政治主張——
       在政治上,惠子提出"去尊",但是具體內容并沒有留傳下來,應該是意味著人與人之見的平等。這種"去尊"的平等觀在中國思想史上是極為罕見的。惠子和公孫龍還提出了"偃兵",反對用暴力統一天下。

    名家的著作——
       惠子其作已失,《漢書·藝文志》有《惠子》一篇也失。現僅有只字片語散見于《莊子》、《荀子》、《韓非子》、《呂氏春秋》等書。
    公孫龍有14篇著作留世,但在唐時已散失了一大半,如今可能只《公孫龍子》一書。

    名家提出的命題——
       在《莊子·天下篇》中,惠子提出了十個命題,被稱為"歷物十事"。可惜的是,這十個命題只流傳下十句話,并沒有具體內容和詳細論證。歷代學者,都曾根據惠子的邏輯思維,提出自己的看法來論證。在《莊子·天下篇》中,名家還提出了"雞三足"、"火不熱"、"矩不方,規不可以為圓"、"白狗黑"等二十一個命題。名家最著名的命題,是公孫龍的"白馬非馬"論。

    "白馬非馬"論——
       其它的命題,我們不必深究,就"白馬非馬"論談談。據說,公孫龍過關,關吏說:"要過關,人是可以,但馬不行。"公孫龍便說白馬不是馬啊,一番論證,說得關吏啞口無言,只好連人帶馬通通放過。那么,公孫龍是怎樣來論證的?
    首先,是從概念分析的角度來論證。
    "馬"這個概念是指事物的形體;"白"這個概念是指事物的顏色。
而"形體"和"顏色"是兩種不同的東西,"指稱形體的概念"與"指稱顏色的概念"當然是兩種不同的概念。
    "白馬"既指形體又指顏色,而"馬"僅僅指"形體"。所以得出結論,"白馬"不是"馬"。
    其次,從概念運用的角度來論證。
我們要找匹"馬"騎騎,那么"黃馬"、"黑馬"都是我們要找的馬;如果我們要找匹"白馬"騎,那么"黃馬"、"黑馬"都不是我們要找的馬。
    如果"白馬"是"馬"的話,我們無論是要找匹"馬"騎騎還是要找匹"白馬"騎,那就應該"黃馬"、"黑馬"都可以,但事實上并非如此。
    這就充分證明了"白馬"不是"馬"。

學說主張  該派萌芽于春秋末期,鄭國大夫鄧析為先驅。作為一個學派,名家并沒有共同的主張,僅限于研究對象的相同,而各說差異很大。主要有“合同異”和“離堅白”兩派。
  所謂“合同異”,即認為萬物之“同”與“異”都是相對的,皆可“合”其“同”、“異”而一體視之。該派以宋國人惠施為代表。惠施提出著名的“歷物十事”,即“天與地卑,山與澤平”、“泛愛萬物,天地一體”等十個命題。
  所謂“離堅白”,即認為一塊石頭,用眼只能感覺其“白”而不覺其“堅”,用手只能感覺其“堅”而不覺其“白”。因此“堅”和“白”是分離的、彼此孤立的。該派以趙國人公孫龍為代表,“白馬非馬”、“堅白石二”等命題由其提出。
  合同異強調事物的統一性,離堅白強調事物的差異性。戰國末期,后期墨家對二者的片面性有所糾正,提出了“堅白相盈”的觀點,荀子亦強調“制名以指實”。補充回答: 代表人物  代表人物有鄧析子、尹文子、惠子、公孫龍子。
  惠施的“遍為萬物說”
   惠施,宋人,是名家的代表人物。他在公元前三三四年至前三二二年間(魏惠王后元元年到十三年)做魏的相國,主張聯合齊、楚,尊齊為王,以減輕齊對魏的壓力,曾隨同魏惠王到齊的徐州,朝見齊威王。他為魏國制訂過法律。到公元前三二二年,魏國被迫改用張儀為相國,把惠施驅逐到楚國,楚國又把他送到宋國。到公元前三一九年,由于各國的支持,魏國改用公孫衍為相國,張儀離去,惠施重回魏國。
  惠施也和墨家一樣,曾努力鉆研宇宙間萬物構成的原因。據說,南方有個奇人叫黃繚的,曾詢問天地不塌不陷落以及風雨雷霆發生的原因,惠施不假思索,立刻應對,“遍為萬物說”(《莊子·天下篇》)。莊子曾說惠施“以堅白鳴”(《莊子·德充符篇》),批評惠施“非所明而明之,故以堅白之昧終”(《莊子·齊物篇》)。可知惠施的論題,主要的還是有關宇宙萬物的學說。他的著作已經失傳,只有《莊子·天下篇》保存有他的十個命題。
  ●含有辯證因素的觀察和分析
  惠施的十個命題,主要是對自然界的分析,其中有些含有辯證的因素。他說:“至大無外,謂之大一;至小無內,謂之小一。”“大一”是說整個空間大到無所不包,不再有外部;“小一”是說物質最小的單位,小到不可再分割,不再有內部。這和后期墨家一樣認為物質世界是由微小的不可再分割的物質粒子所構成。萬物既然都由微小的物質粒子構成,同樣基于“小一”,所以說“萬物畢同”;但是由“小一”構成的萬物形態千變萬化,在“大一”中所處的位置各不相同,因此又可以說“萬物畢異”。在萬物千變萬化的形態中,有“畢同”和“畢異”的“大同異”,也還有事物之間一般的同異,就是“小同異”。他把事物的異同看作相對的,但又是統一在一起的,這里包含有辯證的因素。
  惠施有些命題是和后期墨家爭論的。后期墨家運用數學和物理學的常識,對物體的外表形式及其測算方式作了分析,下了定義。《墨子·經上》曾說:“厚,有所大。”認為有“厚”才能有體積,才能有物體的“大”。而惠施反駁說:“無厚,不可積也,其大千里。”認為物質粒子(“小一”)不累積成厚度,就沒有體積;但是物質粒子所構成平面的面積,是可以無限大的。后期墨家曾經嚴格區分空間的“有窮”和“無窮”,《墨子·經說下》說:“或不容尺,有窮;莫不容尺,無窮也。”認為個別區域前不容一線之地,這是“有窮”;與此相反,空間無邊無際,這是“無窮”。而惠施反駁說,“南方無窮而有窮”,就是說南方盡管是無窮的,但是最后還是有終極的地方。后期墨家認為“中”(中心點)到相對的兩邊的終點是“同長”的。《墨子·經上》說:“中,同長也。”而惠施反駁說:“我知天下之中央,燕(當時最北的諸侯國)之北,越(當時最南的諸侯國)之南是也。”因為空間無邊無際,無限大,到處都可以成為中心。后期墨家認為同樣高度叫做“平”,《墨子·經上》說:“平,同高也。”而惠施反駁說:“天與地卑(“卑”是接近的意思),山與澤平。”因為測量的人站的位置不同,所看到的高低就不一樣。站在遠處看,天和地幾乎是接近的;站在山頂上的湖泊邊沿看,山和澤是平的。
  惠施把一切事物看作處于變動之中,例如說:“日方中方睨(“睨”是側斜的意思),物方生方死。”太陽剛升到正中,同時就開始西斜了;一件東西剛生下來,同時又走向死亡了。這種看法在一定程度上認識了事物矛盾運動的辯證過程。但是他無條件地承認“亦彼亦此”,只講轉化而不講轉化的條件,這樣就否定了事物的質的相對穩定性,不免陷入到相對主義的泥坑中去。
  公孫龍(公元前320-250)
   春秋、戰國時期的思想家。公孫龍,相傳字子秉,趙國人,活動年代約在公元前320年至前250年間。他的生平事跡已經無從詳知。他可能較長時間作平原君的門客。《史記·平原君虞卿列傳》說,“平原君厚待公孫龍”。約于公元前248年至前279年間,公孫龍曾從趙國帶領弟子到燕國,《呂氏春秋·應言》載,是為了說燕昭王以“偃兵”。燕王雖然表示同意,公孫龍卻當面對燕王說,當初大王招納欲破齊、能破齊的“天下之士”到燕國來,后來終于破齊。目前“諸侯之士在大王之本朝者,盡善用兵者”,所以我認為大王不會偃兵,燕昭王無言應答。 公孫龍又曾游魏,與公子牟論學。 在趙國,《呂氏春秋·審應覽》載,公孫龍曾與趙惠文王論偃兵。趙王問公孫龍說:“寡人事偃兵十余年矣,而不成,兵不可偃乎?”公孫龍回答說:“趙國的藺、離石兩地被秦侵占,王就穿上喪國的服裝,縞素布總;東攻齊得城,而王加膳置酒,以示慶祝。這怎能會偃兵?” 《呂氏春秋·淫辭》說:秦國跟趙國訂立盟約:“秦之所欲為,趙助之;趙之所欲為,秦助之。”過了不久。秦興兵攻魏,趙欲救魏。秦王使人責備趙惠文王不遵守盟約。趙王將這件事告訴平原君。公孫龍給平原君出主意說,趙可以派遣使者去責備秦王說,秦不幫助趙國救魏,也是違背盟約。 趙孝成王九年(公元前257年),秦兵攻趙,平原君使人向魏國求救。涪陵君率兵救趙,邯鄲得以保存。趙國的虞卿欲以信陵君之存邯鄲為平原君請求增加封地。公孫龍聽說這件事,勸阻平原君說:“君無覆軍殺將之功,而封以東武城。趙國豪杰之士,多在君之右,而君為相國者以親故。夫君封以東武城,不讓無功,佩趙國相印,不辭無能,一解國患,欲求益地,是親戚受封,而國人計功也。為君計者,不如勿受便。”平原君接受了公孫龍的意見,沒有接受封地。 公孫龍善于辯論。《公孫龍子·跡府》說,公孫龍與孔穿在平原君家相會,談辯公孫龍的“白馬非馬”。晚年,齊使鄒衍過趙,平原君使與公孫龍論“白馬非馬”之說。公孫龍由是遂詘,后不知所終。 公孫龍的主要思想,保存在《公孫龍子》一書中。《漢書·藝文志》名家有《公孫龍子》十四篇。今存六篇。《跡府》,是后人匯集公孫龍的生平言行寫成的傳略。其余五篇是:《白馬論》、《指物論》、《通變論》、《堅白論》、《名實論》,其中以《白馬論》最著名。

《戰國二十一事》

1.卵有毛。卵者,蛋也。蛋無毛人人皆知。名家偏說蛋有毛,其推理是:蛋能孵化出有毛之物,故而蛋有毛。
  2.雞三足。雞有兩腳人人皆知,名家卻偏說雞有三只腳。公孫龍子在其《通變論》中說得理由是:“雞足(名稱)一,數(雞)足二,二而一故三。”
  3.郢有天下。郢者,楚國都城也。郢,分明只是天下的一小部分。名家卻偏說郢包含了天下,其理由是:郢為“小一”,天下為“大一”,“小一”雖是“大一”之一部,其實卻包含了整個“一”之要素,故云郢有天下。兩千余年之后,胡適先生解此命題道:“郢雖小,天下雖大,比起那無窮無盡的空間來,兩者都無甚分別,故可說‘郢有天下’。”
  4.犬可以為羊。犬就是犬,羊就是羊,這在常人眼里是無須辯說的事實。可名家偏說犬也可以是羊,羊也可以是犬!《尹文子》對此種說法的理由是:物事的名稱由人而定,與實際物事并非渾然一體;鄭國人將未曾雕琢的玉叫“璞”,周人卻將沒有風干的老鼠肉叫做“璞”,換言之,玉石也可以為老鼠肉!
  5.馬有卵。馬為胎生,禽為卵生,馬根本不可能產蛋。可名家卻偏偏說馬能生蛋!惠施的理由是:“萬物畢同”(萬物本質是同一的),胎生之馬與卵生之禽都是(動)物,馬完全可以有蛋,或者可以蛋生。兩千余年后的胡適先生解此命題說:“馬雖不是‘卵生’,卻未必不曾經過‘卵生’的一種階級。”倒是頗見諧趣也。
  6.丁子有尾。丁子者,楚國人對蝦蟆(青蛙)之稱謂也。人人皆知青蛙沒有尾巴,可名家偏偏說青蛙有尾巴!其理由便是:青蛙幼體(蝌蚪)有尾,可見其原本有尾,故云丁子有尾也。
  7.火不熱。火可燒手,雖三歲小兒知之也。可名家偏偏說火不熱,其理由是:火為名,熱為實,“火”不是熱;若“火”是熱,人說“火”字便會燒壞嘴巴;說“火”而不燒嘴巴,可見火不熱也。
  8.山出口。山者,溝壑峁峰之象也。尋常人所謂“山口”,說得是進出山巒的通道。可名家偏說,此等“山口”出于人口,并非真正山口;故此,“山口”非山口,山口當是山之出口,譬如火噴(火山)之口、水噴(山泉)之口,聲應(回聲)之口,皆謂“山出口”也。
9.,輪不碾地。常人皆知,車行于地,車輪非但會碾在地上,而且會留下深深的轍印。可名家偏偏說,車行于地,輪子并不碾在地上。其理由是:輪為全物,所碾部分乃輪之些許一點也;地為全物,被碾者乃些許一點也;碾地之輪非“輪”,被碾之地非“地”,故此輪不碾地也。
  10.目不見。眼睛能看見物事(盲人除外),這是誰也不會懷疑的事實。可名家偏偏卻說眼睛看不見東西,豈非咄咄怪事!公孫龍子的理由是:暗夜之中,人目不見物;神眠之時,人目亦不見物(熟視無睹),可見目之不能見物也;目以火(光線)見物,故目不見,火(光線)見物也;目以神(注意力)見物,故目不見,神(注意力)見也。
  11.指不至,至不絕。常人看來,只要用手指觸摸某件物事,也就知道了這件物事的情形。這便是尋常士子學人們所謂的“視而可識,察而見意”。也就是說,常人總以為只要看見了(視)接觸了(察)物事,自然便知道了這件物事的形狀體貌(外觀)與其屬性(意),從而能夠對物事命名。可名家偏偏說,常人這種認知事物的方法是錯誤的,人即使接觸了某件物事,也不能完全知道這件物事(指不至);即使為某件物事定下了名稱,也不能完全知道這件物事的全部(至不絕)!名家在這里說的“至”,不是“到達”,而是“窮盡”之意。用白話說,“指不至,至不絕”便是,接觸了事物不能窮盡事物,命名了事物同樣也不能窮盡事物。這是“二十一事”中最具思辨性的命題之一,名家大師公孫龍子甚至特意作了一篇《指物論》來闡發他的見解。
  12.龜長于蛇。蛇比龜長,成體尤其如此,這是人人皆知的常識。可名家偏說龜比蛇長,不能不令人愕然!其理由是:龜有大小,蛇有長短,大龜可以長過短蛇,故云龜長于蛇也。名家大師惠施從此出發,生發出一大篇常人難以窺其堂奧的辨物之論:“至大無外,謂之大一。至小無內,謂之小一。無厚,不可積也,其大千里。天與地卑,山與淵平。日方中方睨,物方生方死。大同而與小同異,此謂小同異;萬物畢同畢異,此謂大同異。南方無窮而有窮。連環可解也。汜愛萬物,天地一體也!”
13.矩不方,規不可以為圓。矩者,曲尺也。規者,圓規也。常人皆知,曲尺是專門用來畫方的,圓規是專門用來畫圓的。連荀子在《賦》篇中也說:“圓者中規,方者中矩。”可見方圓規矩非但是常人常識,也是學家之論。可名家偏偏說:曲尺不能畫方,圓規不能畫圓!名家的說理是:“方”與“圓”都是人定的名稱,既是名稱,便有共同標尺(大同);而規、矩所畫之圓之方,事實上卻是千差萬別(大異);是故,矩所畫之方非“方”,規所畫之圓非“圓”;所以說,矩不能畫方(“方”),規不能畫圓(“圓”)。
  14.鑿不圍枘。鑿者,卯眼(榫眼)也。枘者,榫頭也。榫頭打入,榫眼自然便包圍了榫頭。這是誰都懂得的事理。可名家偏偏說,榫眼包不住榫頭!名家的理由是:榫頭入榫眼,無論多么嚴實,都是有縫隙的;否則,榫眼何以常要楔子;是故,鑿不圍枘也。
  15.飛鳥之影未嘗動也。鳥在天上飛,鳥兒的影子也在動。這是三歲小兒都知道的常識。可名家偏說,飛鳥的影子是不動的!公孫龍子的說法是:“有影不移,說在改為。”意思是說:鳥影不動。飛鳥與影子總是在某一點上,新鳥影不斷生成,舊鳥影不斷消失,此謂影動之錯覺也!
  16.簇矢之疾,而有不行不止之時。射出的箭頭在疾飛,這是誰都看得見的,常人沒有人會說箭頭不動。可名家卻說,疾飛的箭頭既不動(不行)也不停(不止)!令人驚嘆的是,名家此說與稍早的古希臘學者芝諾在遙遠的愛琴海提出的“飛矢不動”說幾乎如出一轍!芝諾的理由是:一支射出的箭在飛,在一定時間內經過許多點,每一瞬間都停留在某一點上;許多靜止的點集合起來,仍然是靜止的,所以說飛箭是不動的。而中國名家的說理是:疾飛之箭,每一瞬間既在某點又不在某點;在某點便是“不行”,不在某點便是“不止”,故云飛矢不行不止!與芝諾說理相比,既在又不在(不行不止),顯然比純粹“不動”說深邃了許多。
  17.狗非犬。常人觀之,狗就是犬,犬就是狗,一物二名而已。可名家卻說,狗不是犬!周典籍《爾雅??釋畜》云:“犬未成豪曰狗。”也就是說,犬沒有長大(豪)時叫做狗。公孫龍子由此說理:二名必有二物,狗即“狗”,犬即“犬”;狗不是犬,犬亦不是狗;非大小之別也,物事之別也。
18.黃馬驪牛三。驪牛者,純黑色牛也。在常人看來,一匹黃馬與一頭黑牛,顯然便是兩物。名家卻說,一匹黃馬與一頭黑牛是三件物事!公孫龍子的理由是:黃馬一,黑牛一,“黃馬黑牛”名稱一,故謂之黃馬黑牛三。這與“雞三足”乃同一論戰命題。
  19.白狗黑。白狗是白狗,黑狗是黑狗,這是常人絕不會弄錯的事。可名家偏與常識唱對臺,說白狗可以是黑狗!理由便是:狗身有白曰白狗,狗身有黑曰黑狗;今白毛狗生黑眼睛,同為狗身之物,故白狗也是黑狗。墨子當年為了批駁此論而先解此論,在《小取》篇推論解說:馬之目眇(瞎),謂之馬眇(瞎馬);馬之目大,而不謂之馬大。牛之毛黃,謂之牛黃;牛之毛眾,而不謂之牛眾。據此推論:狗目瞎可叫做瞎狗,狗目黑自然可以叫做黑狗也。
  20.孤駒未嘗有母。無母之兒為孤兒,無母之駒為孤駒。然無論孤兒孤駒,都是曾經有過母親的。這是常人毫不懷疑的事實。但名家卻說,孤駒從來(未嘗)沒有過母親!理由便是:“孤駒”,物名也,母死謂“孤駒”,母未死不謂“孤駒”;但為“孤駒”,一開始便沒有母親;故云,孤駒從來沒有母親。
  21.一尺之椎,日取其半,萬世不竭。一根木杖用刀攔腰砍斷,每日從中一半一半砍去,砍不了幾日便砍無可砍,木杖自然也就不存在了。這是常人都知道的事理。名家卻說,即或一尺長的木杖,每日取一半,萬世也分割不盡!理由便是:物無窮盡(物不盡),一尺之椎本身有盡,然不斷分割(取),便成無盡也。


網載 2013-07-23 10:2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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