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民族區域自治40年的理論與實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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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58年3月5日,經全國人大批準,成立了廣西壯族自治區,標志著廣西平等、團結、互助的社會主義民族關系進入了一個新的發展時期,推動了廣西各項建設事業的發展。廣西壯族自治區成立以來的40年,是各族人民共同走向團結、進步、繁榮的40年。今天,認真回顧和總結40年來廣西各族人民在黨中央領導下,堅持民族團結進步和共同繁榮的實踐,對于即將到來的21世紀廣西的發展,具有重要的意義。
      一、以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和鄧小平民族理論為指導,不斷完善民族區域自治
  民族區域自治是馬克思主義解決民族問題的一個重要原則。馬克思恩格斯在《共產黨在德國的要求》、《中央委員會告共產主義者同盟書》等著作中,總結歐洲1848年革命經驗時主張建立統一而不可分割的德意志共和國,提出“地方和省區的自治制雖然不能與政治的民族中央集權制相抵觸”的思想。列寧、斯大林把馬克思主義同俄國革命實踐相結合,探求解決民族問題的原則時,進一步完整地提出民族區域的理論,他們在《論民族自決權》、《關于民族問題的批評意見》等著作中,闡明了建立統一大國,反對分立、反對分散、反對聯邦制的思想;提出民族區域自治是解決復雜民族成分和地理條件的民族國家的民族問題的“一般普遍原則”,是“解決民族問題的一個必要條件”,“正確解決民族問題的唯一辦法”。闡述了民族區域自治原則有利于各民族平等和共同繁榮,具有無比的優越性。但是,由于俄國民族關系的歷史比較復雜,特別是到十月革命前變化很大,加上當時特殊的國際環境等多方面的原因,列寧和斯大林只好放棄單一制的民族區域自治,而靈活采取聯邦制的原則,建立蘇維埃共和國,成功地解決了十月革命后俄國的民族區域自治問題。中國共產黨堅持把馬克思主義同中國革命實踐相結合,從中國實際出發,沒有采用聯邦制,而是選擇民族區域自治作為解決國內民族問題的基本制度,這是解決中國民族問題的偉大創舉。
  周恩來同志指出:“我們根據我國實際情況,實事求是地采取了民族區域自治。這種民族區域自治,是民族自治和區域自治的正確結合,是經濟因素與政治因素的正確結合,不僅使聚居的少數民族能享受到自治權利,而且使雜居的民族也能夠享受到自治權利”。廣西壯族自治區成立40年來,自治區黨委堅持把完善民族區域自治,作為鞏固和發展廣西社會主義民族關系,推進廣西民族團結進步和共同繁榮的一項重要工作來抓,取得了巨大的成就。
  首先,是以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和鄧小平民族理論為指導,逐步推進建立和完善民族自治地方的工作。廣西全境解放以后,黨和國家就在廣西少數民族聚居地區推行民族區域自治。當全省還在進行大規模的土地改革時,廣西省委、省政府就抽出一定的力量來進行少數民族區域自治工作,先后在龍勝等地進行試點,并于1951年8月19 日建立了龍勝各族自治縣。在取得經驗的基礎上,省委、省政府又在大瑤山、大苗山、三江、隆林等少數民族聚居地區實行民族區域自治,先后建立了大瑤山瑤族自治縣、大苗山苗族自治縣、三江侗族自治縣和隆林各族自治縣。
  為了滿足廣西壯族人民當家作主的迫切愿望,進一步貫徹黨的民族區域自治政策,1952年12月9日,廣西省委、省政府又在桂西、 桂中壯族聚居區建立了桂西壯族自治區,下轄宜山、邕寧、 百色三個專區、34個縣(后擴建為42個縣)。1954年憲法公布以后,于1956年3 月改為桂西壯族自治州。在此期間, 還先后建立了都安瑤族自治縣(1955 年12月)、巴馬瑤族自治縣(1956年2月)、東興各族自治縣(1958年5月)。
  壯族是我國少數民族中人口最多的一個民族,1956年9月, 中共中央鑒于壯族自治州的建制與壯族在我國應有的地位不相適應,并根據壯族人民的要求,倡儀建立省一級的壯族自治區。這個倡儀充分體現了廣大壯族人民的意愿,得到各族人民的熱烈擁護。倡儀提出以后,廣西各級黨政機關、各民主黨派、各界人士和人民團體,對建立廣西壯族自治區的若干問題,進行了充分的醞釀和討論,在城鎮和農村的人民群眾中也進行廣泛的宣傳。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廣西代表、政協全國委員會廣西委員和在北京等地工作的廣西籍人士,廣西各級人大、政協,也為建立廣西壯族自治區進行很多協商工作。根據當時醞釀的情況看,除了個別人士提出不同意見外,絕大多數都贊同建立廣西壯族自治區。1957年 4月至5月間,廣西當時的5個市和70個縣分別召開人民代表大會,參加會議的17747名代表討論,并作出贊成建立廣西壯族自治區的決定。 (注:廣西省人民委員會:《關于贊同建立廣西壯族自治區的決議》,見《廣西民族區域自治文件資料匯編》第181頁,廣西區民委1988 年編印,內部發行。)
  在充分醞釀討論和取得一致意見的基礎上,1957年6月, 國務院全體會議第51次會議就建立廣西壯族自治區問題作出決定。同年7月, 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通過了撤銷廣西省建制,建立廣西壯族自治區的決議。1958年3月5日,廣西壯族自治區第一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勝利召開,宣布廣西壯族自治區成立。(注:《廣西民族區域自治文件資料匯編》第166、193頁,廣西區民委1988年編印,內部發行。)
  廣西壯族自治區成立前后,先后在少數民族聚居區建立了8 個自治縣。此后,由于受到“左”的思想干擾,特別是“文化大革命”期間,民族區域自治政策受到林彪、“四人幫”的否定,建立民族自治地方的工作陷于停頓狀態。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以后,經過思想政治戰線上的撥亂反正,民族自治地方組建工作重新受到重視,先后建立了富川瑤族自治縣(1984年1月1日)、羅城仫佬族自治縣(1984年1月10日)、 環江毛南族自治縣(1987年11月24日)、大化瑤族自治縣(1987 年12 月23日)、恭城瑤族自治縣(1990年10月15 日)。 此外, 于1991 年和1995年,分別給瑤、苗族人口較多,但又不具備成立自治縣條件的西林、凌云和資源縣享受自治縣待遇;同時決定,因建立地級防城港市而撤銷了自治縣建制的該市防城區和東興開發區原享受的自治縣經濟政策待遇不變。至此,廣西建立民族區域自治地方的任務基本完成,全自治區共建立12個民族自治縣(注:廣西原有13個自治縣,1993年5 月成立地級防城港市后,撤銷防城各族自治縣并劃為該市下屬的防城區和東興開發區(1996年東興開發區改為東興市),至此,全自治區有12個自治縣。),有8個少數民族在縣及縣以上的行政區域行使自治權, 實行區域自治的少數民族人口1628.57萬(1996年),占全區少數民族人口的92.98%。
  本世紀50年代初,根據1952年8 月頒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族區域自治實施綱要》,廣西曾經建立了11個區級自治區和156 個民族鄉(1955年和1956年都安、巴馬兩個瑤族自治縣成立后,全省還有7 個區級自治區和135個民族鄉)。1955 年以后根據憲法的規定和國務院的指示撤銷區級自治區,改鄉級自治區為民族鄉,加上新建的一批民族鄉,全省共有230個民族鄉。1958年實行鄉政府與人民公社合一以后, 民族鄉基本上被取消。1982年根據憲法規定,廣西除恢復部分民族鄉外,還新建立了一批民族鄉。到1996年,全自治區有民族鄉62 個, 其中瑤族鄉51個,苗族鄉8個,瑤族苗族合建民族鄉1個,侗族鄉1個,回族鄉1個。這些民族鄉分布在9個地市29個縣(市、自治縣),1996年末總人口 92.2萬,其中少數民族人口70.3萬,占76.3%。
  民族鄉不是一級民族自治地方,但又不同于一般鄉,它是民族區域自治的重要補充。隨著民族鄉的恢復建立,國家有關民族鄉的法規、政策不斷完善,在國家的支持和幫助下,民族鄉經濟文化建設取得了很大發展,雜散居少數民族群眾的合法權益也得到了有效的維護和保障,從而有力地推動了廣西民族團結進步事業的發展。
  其次,是穩步開展民族法制建設。民族法制是實施民族區域自治的重要保障。1984年10月1日, 我國一部重要的基本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族區域自治法》頒布,標志著民族區域自治建設開始走上了法制化的軌道,從此,廣西也進一步加強了民族法制建設。先是進行各民族自治縣自治條例和單行條例的制定工作。到1991年12 月, 全部完成了13個自治縣(注:含后來撤銷的防城各族自治縣)自治條例的制定和審批工作。此外,還制定了《龍勝森林資源管理條例》、《恭城森林資源管理條例》兩個單行條例。隨著改革開放的深入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建立,自治縣自治條例的若干條款已不適應實際的需要,從1994年起,自治區人大常委會又著手進行自治縣自治條例的修改和補充工作,到目前為止,已依法通過了龍勝、融水、羅城、恭城、富川、金秀、三江等7個自治縣自治條例的修正案。
  制定廣西壯族自治區自治條例,是關系廣西民族區域自治和社會主義民族關系鞏固和發展的大事,自治區黨委、自治區人大對這項工作都十分重視,從1957年廣西籌備成立壯族自治區期間起草《廣西壯族自治區自治條例草案》算起,已修改了19稿,至今制定工作仍在進行中。
  民族法制建設與我國整個法制建設一樣,其基本內容是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目前,廣西建立地方民族法規體系的工作已經起步,并取得了較大的成績;對廣大干部群眾的民族法制教育工作正在進行;同時還有效地開展了執行民族法規的監督檢查工作。所有這些,對完善廣西民族區域自治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第三,是有計劃地大力培養使用少數民族干部。大力培養少數民族干部,包括政治干部和專業技術干部,是中國共產黨的一項重要政策,是實施民族區域自治的關鍵。1992年1月, 江澤民同志在中央民族工作會議上指出:“完善民族區域自治制度,全面貫徹落實《民族區域自治法》的關鍵,在于培養少數民族干部,加強民族地區的干部隊伍建設”。(注:《民族團結》1993年第9期第5頁。)
  廣西在成立自治區前就十分重視少數民族干部的培養和使用工作,到1956年,僅桂西壯族自治州就培養了近5萬名少數民族干部。 廣西壯族自治區建立后,尤其是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后,各級黨委、政府更是把培養、選拔少數民族干部當作一件重要工作列入議事日程,抓緊抓好。除加快發展民族教育,通過學校輸送少數民族干部外,主要抓兩個方面:一是加強少數民族干部的培訓工作。自治區每年都選送少數民族干部到中央黨校學習,在自治區黨校、廣西民族學院開辦少數民族干部大專班,在自治區和各地區民族中專學校及民族干校開設少數民族干部中專班,培訓少數民族干部。各地市縣也采取靈活的政策措施,多渠道、多種形式地培養少數民族干部。少數民族聚居的河池地區認真抓好少數民族干部的學歷培訓,每年都選送民族干部到區內外大中專院校脫產學習,創造條件讓民族干部參加半脫產的電大、函大、函授中專,鼓勵民族干部參加高等自學考試。同時建立本地區的培訓基地,撥出專款修建黨校、民族干校,地委黨校開辦干部大專班,在各縣(市)黨校、干校開辦中專班,在3所縣級黨校開設大專函授班、電大輔導站, 加快民族干部培訓的步伐。南丹縣選送了300多名本地干部、職工、 高考落選生到外地高校學習,縣還成立“電大工作站”,辦了一個大專班,招收高考落選生,畢業擇優錄用為干部。二是與發達地區橫向聯合,派出大批少數民族干部外出學習,到廣東等地的機關、廠礦掛職鍛煉。由于抓緊了培養工作,使少數民族干部隊伍得到了較快的發展,到1996年底,全區少數民族干部36萬多人,比1958年自治區成立時增長52倍,占全自治區干部總數34.7%,比1958年的27%增加7.7個百分點。 其中科技干部25萬多人,占自治區科技干部總數的34%,相當數量的少數民族干部走上了各級領導崗位。
  40年的實踐證明,實行了民族區域自治,符合廣西各民族的根本利益,有利于廣西各民族團結、進步和共同繁榮。首先,民族區域自治有利于發展廣西的社會主義民族關系,維護安定團結的局面。廣西地處祖國南疆,又是多民族聚居的地方,國內外敵對勢力時刻企圖利用民族關系問題和宗教問題對我國進行顛覆和和平演變。實行民族區域自治,認真貫徹實施《民族區域自治法》,使廣大少數民族更加自覺地維護祖國的統一,維護平等、團結、互助的社會主義民族關系,就能使敵對勢力無可乘之機。其次,實行民族區域自治,認真貫徹落實民族區域自治政策,有利于把中央的總方針、總政策和民族地區的具體特點結合起來,加快廣西各項建設事業的發展。幾十年來的實踐證明,少數民族地區與漢族地區之間,甚至是少數民族地區之間,在經濟社會發展等方面都存在很大的差異性,在制定和執行政策以及指導工作上都不能搞“一刀切”。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以后,由于認真實行民族區域自治政策,自治區黨委和政府先后召開少數民族自治縣工作會議和全區民族工作經驗交流會,根據中央的總方針、總政策,結合廣西的民族特點,制定了一系列的政策措施,加快了少數民族地區經濟的發展。這充分說明了,實行民族區域自治對加快廣西經濟文化建設也具有重要意義。再次,搞好民族區域自治,有利于調動廣大少數民族干部群眾的積極性,推動民族地區現代化建設事業的發展。解放以后,在黨中央、國務院的領導和關懷下,廣西建立了壯族自治區和其他各民族自治地方,使各少數民族實現了千百年來當家作主、管理本民族內部地方性事務的愿望,從而極大地調動了各少數民族人民的社會主義積極性和創造性,這是廣西各項建設事業取得巨大發展的一個重要原因。
      二、加快發展經濟,擺脫貧困,是搞好民族區域自治的基礎
  幫助少數民族地區發展經濟, 是搞好民族區域自治的基礎。 早在1950年7月, 鄧小平同志在歡迎赴西南地區的中央民族訪問團大會上的講話中就指出:“實行民族區域自治,不把經濟搞好,那個自治就是空的。少數民族是想在區域自治里面得到些好處,一系列的經濟問題不解決,就會出亂子。”(注:《鄧小平文選》第一卷第167頁。 )解放以后,廣西各級黨委和政府就十分重視幫助少數民族地區發展經濟。廣西壯族自治區成立后,特別是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以后,更是把發展經濟,幫助少數民族地區脫貧致富當作民族工作的首要任務。
  制定適合少數民族地區特點的農業生產方針。廣西解放時,少數民族聚居地區生產落后,有的地方還處于刀耕火種狀態,人民生活十分貧困。為了實現民族團結、進步和共同繁榮,各級黨委和政府積極幫助少數民族地區逐步改變生產條件,大力發展社會生產力。首先是制定適合民族地區特點的農業生產方針。根據民族地區林業和土特產品資源豐富的特點,50年代初,中共廣西省委、省政府提出了山區農業生產要貫徹“加強領導,因地制宜,逐級規劃,全面發展”的方針,有力地促進了民族地區生產的發展,林業和許多土特產品生產都創造了歷史最好水平。但從“大躍進”到“文化大革命”,在生產上搞一刀切,片面強調“以糧為綱”,壓抑了林業和多種經營,導致少數民族地區農業生產發展緩慢,人民生活長期擺脫不了貧困。十一屆三中全會以后,自治區黨委和自治區人民政府重新確定山區生產方針,明確提出:揚長避短,靠山吃山養山,積極發展林業、牧業和土特產品。為了調整山區產業結構,還對少數民族山區實行調減糧食征購任務和調進統銷糧等政策。在深入調查和總結經驗的基礎上,1984年,自治區黨委和人民政府又采取措施,幫助山區逐步實現“三個轉變”:一是從單純抓糧食生產轉變到既抓糧食生產又抓多種經營上來,禁止毀林開荒,并有計劃地逐步退耕還林。二是從單純抓種養轉變到既抓種養又抓加工增值上來,因地制宜地開展林、牧、土特產品的加工和綜合利用。三是從只抓生產不抓流通轉變到既抓生產又抓流通上來,搞活山區民族經濟。同時,自治區還在一些條件適宜的少數民族地區建立糧食、蔗糖、林業和土特產品等商品生產基地。由于各地從實際出發,確定自己的發展方向,從而發揮了自己的優勢,有力地促進了經濟的發展。
  興辦工業,帶動少數民族地區經濟發展。自治區成立以來,根據資源特點和交通條件,國家在廣西少數民族聚居的地區逐步建成一批具有現代水平的工業項目,如在地處桂西、桂西北的河池、百色地區,建成了大廠礦務局、大化水電站、惡灘水電站、巖灘水電站、天生橋水電站、河池氮肥廠、宜山維尼綸廠、東江棉紡廠、宜山軸承廠、紅戊礦務局、田東電廠、百色礦山機械廠、右江礦務局、平果鋁業基地等,從而改變了這些地區幾乎沒有現代工業的歷史。這些現代工業項目,有力地帶動了當地經濟的發展。以百色地區為例,解放初期,這里幾乎沒有現代工業,解放后特別是改革開放以后,在國家的幫助下,這里已建立起包括電力、煤炭、食品、紡織、制糖、造紙、機械、冶金、化學、建材、石油、醫藥、森工、電子、皮革加工等工業項目,到1996年,全地區工業增加值達20.43億元,鄉鎮企業總產值達70.47億元。
  堅持不懈地抓好扶貧工作,幫助少數民族盡快脫貧致富。由于經濟基礎差以及自然條件等方面的原因,廣西許多少數民族地區經濟長期處于緩慢發展狀態, 人民群眾生活水平低, 到1978 年, 全自治區仍有1500萬貧困人口溫飽問題未得到解決,其中絕大部分是少數民族。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以后,自治區黨委和自治區人民政府就把解決這部分群眾的溫飽問題作為牽腸掛肚的大事來抓,調動各方面的力量,堅持不懈地開展扶貧工作。
  成立扶貧工作機構。 為了加強對扶貧工作的領導, 自治區黨委于1986年成立扶貧工作領導小組,自治區人民政府成立了扶貧辦公室(后改稱貧困地區經濟開發辦公室),在全區48個貧困縣建立了相應的機構,在全區600多個貧困鄉鎮配備了扶貧專職干部。
  制定扶貧政策。為了讓少數民族貧困山區休養生息,1980年8月,自治區人民政府轉發了全區民族自治縣工作會議《關于貫徹中共中央三十一號文件加速民族自治縣經濟發展的若干措施》的會議紀要;1983年10月,自治區黨委下發了《關于加強民族工作搞好山區經濟文化建設的通知》;1984年9月, 自治區人民政府發布了《關于解決部分貧困地區群眾生產生活困難若干問題的決定》,提出從14個方面放寬山區政策。根據扶貧工作的發展情況,1986年3月, 自治區黨委和自治區人民政府又作出了《關于加強扶貧工作的決定》,提出對貧困地區進一步實行休養生息的15條政策。1987年,自治區人民政府批準實施《廣西壯族自治區貧困地區2000年經濟發展綱要》,對扶貧工作的原則和措施作了進一步的規范。1994年,自治區黨委和自治區人民政府根據《國家“八七”扶貧攻堅計劃》制定了《廣西“八七”扶貧攻堅計劃》,要求全區利用7年時間即到2000年解決800萬貧困人口的溫飽問題,并提出相應的政策措施。這些扶貧政策措施的制定和實施,對改變貧困地區的面貌起到了很大的作用。
  合理使用國家專項扶持經費。為了幫助少數民族解決生產生活上的特殊困難,國家設立了少數民族地區生產生活補助費(簡稱“少補費”),從1980年起又設立支援不發達地區發展資金(簡稱“發展資金”),主要用于扶持48個貧困縣發展林業、畜牧業、水果、名貴土特產品(包括藥材)、采礦業、加工業和建設小水電、小型農田水利(包括砌墻保土)等項目。自治區人民政府制定了《支援不發達地區發展資金管理暫行辦法》、《廣西貧困地區經濟開發項目管理試行辦法》,從而加強了對扶貧資金的管理,使之發揮了較好的經濟效益。
  組織經濟發達地區及有關部門與少數民族貧困地區的對口支援和橫向經濟聯合。對廣西少數民族地區進行對口支援的有中央有關部門和江蘇、上海、廣東等省、市,有自治區內經濟相對發達的南寧、柳州、桂林、梧州、北海等城市和玉林地區各縣,有各級政協、民主黨派、科研單位、高等院校以及人民解放軍,主要對受援地區開展技術咨詢服務,幫助受援地區培訓人才,并在平等互利的基礎上開展經濟技術協作和橫向經濟聯合。
  組織扶貧工作隊開展掛鉤扶貧。從1984年開始,根據自治區黨委和自治區人民政府的統一部署,自治區及各地、市、縣直屬機關、事業單位就分期分批派出工作隊,到貧困鄉村進行定點掛鉤扶貧,并建立目標責任制。區直145個單位抽調100多名干部組成工作組,與24個貧困縣開展掛鉤扶貧,一定五年,一年一輪換,組長兼縣委副書記,明確任務,要求做到一幫到底,不脫貧不脫鉤。工作隊幫助當地制定脫貧計劃,管好用好各種扶貧資金,并幫助貧困鄉、村、農戶解決脫貧項目的資金和技術引進等問題,組織開展技術培訓和技術咨詢工作,提高貧困人口的素質和生產經營能力,同時還幫助貧困地區開展與經濟發達地區的橫向經濟聯合。扶貧工作隊在幫助貧困地區群眾脫貧致富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并受到他們的熱烈歡迎。
  進入九十年代以后,自治區黨委和自治區人民政府進一步加大了扶貧力度,把扶貧工作當作一場攻堅戰來打,把扶貧重點放在少數民族聚居的大石山區、邊境地區和水庫淹沒區,重點解決貧困人口缺糧、缺錢和飲水難、行路難的問題。除了原有的政策和措施外,又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實施異地安置,異地開發扶貧。即由政府有計劃地安排生產生活特別困難的大石山區群眾搬遷到生產條件較好的土山和平原地區,進行開發性生產。此項工程計劃搬遷20萬人,到1997年底已搬遷5萬人。異地安置扶貧開發的實施,使留下來的人口人均資源占有量大幅度增加,提高了就地開發的群眾的生活水平,并有效地緩解了教育、衛生發展的緊張狀況,收到一地搬遷、兩地脫貧的效果。另一方面,打破了遷出地區原有的封閉狀態,促成了勞動力、技術和信息等生產要素在遷入地區和遷出地區之間的流動,使當地少數民族群眾的思想觀念發生很大變化,促進了自給自足的自然經濟向市場經濟轉變。由于精心組織,加強管理,一般都能做到當年搬遷,當年脫貧。二是加強少數民族貧困縣的基礎設施和基礎工業建設,有計劃地在這些縣安排一批能夠發揮當地資源優勢,既能富民又能富縣的支柱產業和骨干企業,調整產業結構。三是通過正確的政策導向,推進南寧、柳州等中心城市以及經濟相對發達的桂東南地區與桂西北少數民族貧困地區的經濟技術合作,搞好對口支援。自治區提倡東部沿海地區對西部地區提供幫助,建立起長期、穩定、全面的經濟技術協作關系,實現優勢互補,扶貧濟困, 共同發展。1991年以來,廣西各少數民族地區除了繼續向廣東、山東、江蘇等發達地區取經外,桂西北的百色、河池地區還與桂東南的玉林地區進行交叉考察學習,取長補短,取得了明顯的效果。四是積極爭取國家加大對廣西貧困地區政策性投資的力度,全力實施世界銀行貸款項目,爭取其他國際組織的援助和合作,鼓勵和引導國外投資者到貧困地區開發資源。五是繼續推進少數民族貧困地區向發達地區的勞務輸出。近年來,在河池、百色兩地區,勞務輸出被列為廣東省對口支援廣西的一項重要內容,由兩省區有關部門共同組織實施,勞務輸出對加快貧困地區脫貧起到了重要作用。
  由于采取了以上措施,到1997年底統計,全自治區未解決溫飽的人口已由1984年的1500萬減少到360萬,全區49 個貧困縣(市)農民人均純收入由1978年的90元增加到1400元,扶貧工作取得了巨大的成就。通過扶貧工作,使少數民族地區社會生產力有了顯著的提高。據統計,從1985年到1995年這10年間,全自治區共注入扶貧資金54.4億元,修建了一大批路、水、電等基礎設施,開發林果和其他經濟作物870多萬畝,興辦工業企業、鄉鎮企業4521個,異地安置5萬多特困人口。全區49 個貧困縣的財政收入由1985年的3.3億元增加到20.2億元, 貧困地區的生產生活條件有了較大改善,自我發展能力明顯增強。
      三、改革開放是自治區域各民族走向共同繁榮的必由之路
  改革開放是我國經濟發展的推動力,也是各民族走向共同繁榮的必由之路。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以來,尤其是進入九十年代以來,自治區黨委和自治區人民政府在制定和實施廣西改革開放戰略過程中,始終把少數民族聚居地區的對外開放列為重要內容,通過對外開放,激活民族地區經濟,促進民族地區的繁榮,推動民族團結進步事業的進一步發展。
  實施交通帶動戰略。“八五”期間,自治區認真貫徹落實1992年中央提出的要“充分發揮廣西作為西南地區出海通道的作用”的重大決策,把加強以交通、通信、能源為重點的基礎設施和基礎產業作為振興廣西的戰略措施來抓,累計完成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1301億元,其中國有單位完成733.25億元,60%用于基礎設施和基礎產業建設。全區共安排重點建設項目50多項,其中交通占有相當比重。到1996年底,全自治區新增高等級公路1000多公里,其中高速公路193公里,一級公路175公里,二級公路976公里,地方鐵路通車里程98公里。 其中有一批高等級公路建設安排在少數民族地區,對這些地區的經濟發展發揮了重要的帶動作用。全長898.7公里的南昆鐵路,橫穿百色地區的平果、田東、 田陽、百色、田林等5個縣(市),17個鄉鎮,共272 公里, 占全線總長的30%,它從根本上改寫了少數民族聚居的百色地區交通落后的歷史,使這個交通閉塞,經濟封閉的民族地區一躍而成為我國西南地區交通比較發達的經濟發展戰略要地。此外,還修通了平果到百色的二級公路,百色到貴州盤縣的三級公路,為發展山區少數民族經濟創造了良好的條件。隨著交通條件的改善,加快了百色地區的對外開放和經濟發展,目前已有馬來西亞、新加坡、澳大利亞、加拿大和港、澳、臺及區內外大批客商前來投資,興辦企業,為百色革命老區的經濟建設注入了新的活力。
  實施沿海、沿邊、沿江開放戰略。廣西23萬多平方公里的地域中,有1500多公里的海岸線,1020多公里的陸地邊境線,還有把幾乎占廣西半數以上的縣串在一起的西江等。人們把沿海、沿邊、沿江地域簡稱“三沿”。隨著改革開放的深入,自治區黨委和人民政府提出了發揮“三沿”優勢,實施“三沿”開放帶動戰略:利用沿海,背靠大西南,走向東南亞;利用沿邊3個地(市)7個縣(市)與越南接壤,發展邊境貿易;利用沿江,發展水路交通,并依托交通建設獨特的“工業走廊”、“綜合經濟開發帶”等。總的思路是:以“三沿”開放為重點,全方位地擴大對外開放。“三沿”戰略對少數民族地區經濟發展起到了重要的帶動作用。其中“沿邊”7縣(市)基本上是少數民族地區。 由于地緣上的優勢,廣西與越南的邊境貿易額占中越邊境貿易總額的80%以上。“八五”期間,廣西與越南的邊境貿易額達133億元人民幣, 其中南寧地區“八五”期間邊境貿易額就達59億元。“八五”期間該地區經濟保持較高發展速度,1994年國內生產總值提前一年完成“八五”計劃任務,比全區提早一年實現翻兩番的目標。 1996 年全地區完成國內生產總值167.88億元,比上年增長14.08%,農民人均純收入1571元, 農村貧困人口由1985年的219萬減少到63.6萬人。 邊境貿易在該地區經濟發展中起到了重要作用,相當一部分少數民族群眾,特別是5 個邊境縣的群眾,通過邊境貿易增加了收入,解決了溫飽問題,有部分貧困人口還走上了富裕之路。通過發展邊境貿易,邊境地區原有的邊貿點發展成為一批小城鎮,形成新的經濟增長點,一批舊城鎮的交通、通信等基礎設施也大為改觀,城鎮規模擴大,輻射功能明顯增強,從而帶動了整個邊境地區經濟的發展。
  防城港市是以原防城各族自治縣和壯族聚居的上思縣為基礎建立起來的新興港口城市,也是我國唯一的一個既沿海又沿邊的城市。1996年全市總人口74.78萬,其中少數民族人口34.33萬,占45%。防城港是廣西最大的港口,也是全國19個樞紐港之一,年吞吐能力為850萬噸。 該市利用享受國家給予的沿海開放城市、沿海經濟開發區、邊境開放城鎮、少數民族地區(其中防城區和東興市享受民族自治縣經濟政策待遇)、邊境貿易等一系列優惠政策和擁有500多公里海岸線, 近期可開發淺海灘涂52萬畝的資源優勢,提出揚起一個龍頭——港口,建設兩條通道即防城港西南出海大通道和東興通向越南、東南亞的陸上通道,實施三大戰略即開放帶動、優勢發展和重點突破戰略,做好四篇文章即山上、海上、商貿和旅游文章的發展思路。到1997年底,防城港年吞吐量突破600萬噸大關,海產品養殖僅養蝦就達2000多畝, 已建成了集邊(出國)、海(@①尾金灘)、山(國家級十萬大山森林公園)、民(京族風情)四位一體的獨具特色的旅游格局,特別是東興——芒街(越南)的跨國旅游更具特色,1996年東興口岸接待游客243萬人,1997 年全市旅游總收入達1億多元,進出口總額超過2億元。“八五”期間該市國內生產總值年均增長27%,國民經濟實現了高速增長,少數民族群眾生活水平有了較大提高。其中我國京族聚居的江平鎮@①尾、巫頭、潭吉三島(習慣稱“京族三島”)通過發展海產養殖、邊境貿易和旅游業,經濟實現跨躍式發展,1997年農民人均純收入達4000多元,京族被譽為“我國第一個進入小康的民族”。
  實施資源開發帶動戰略。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以來,尤其是進入九十年代以來,國家在廣西民族地區開發資源,興辦了一批大中型企業,其中包括紅水河梯級電站、平果鋁、田東油田等,為了幫助少數民族地區充分利用這些企業的輻射和帶動,加快自身發展,自治區黨委和自治區人民政府于1991年決定建立右江河谷扶貧經濟開發帶和紅水河以水電為主的扶貧綜合開發帶。
  右江河谷主要包括百色、 田陽、 田東、 平果四縣(市), 面積11406平方公里,人口140多萬。這里北靠云南、貴州,是黔、桂、滇三省區結合部,區域內水陸交通便利,有南昆鐵路、盤百公路貫穿其間,輪船可直航南寧、梧州等地,這里歷史上就是大西南通往廣西并出海的便捷通道。右江河谷各縣均屬廣西的貧困縣,但農業、林業、水電、礦產等資源豐富,全國最大的鋁業基地——平果鋁、右江盆地油田、百色水庫等一批國家重點工程和百色地區80%以上的企業均分布在該區域內。紅水河沿岸的天峨、東蘭、巴馬、鳳山、都安、大化等縣(自治縣),是廣西主要的石山區,也是廣西最貧困的地區,這里耕地少,水土流失嚴重,農業生產條件差,交通不便,但是有豐富的水電、有色金屬礦產及林業資源,規劃建設的紅水河10個梯級電站,有6 個就集中在這一區域,其中裝機容量為40萬千瓦的大化水電站和裝機容量為120 萬千瓦的巖灘電站已發電和部分發電,區域內有國家級有色金屬礦產基地——大廠礦務局等大中型企業。1991年,自治區黨委和自治區人民政府決定將這兩個區域辟為扶貧經濟開發帶,主要是以國家重點工程為龍頭,帶動一批相關產業的開發,如建材、加工、交通運輸等,同時以市場為導向,實行農業綜合開發,建立不同類型的高效益的商品生產基地,如商品糧生產基地、甘蔗生產基地、亞熱帶水果生產基地和蔬菜生產基地等,充分利用開發帶的輻射功能,帶動整個地區的脫貧致富。幾年來,兩個扶貧開發帶的建設取得了很大發展。河池地區利用開發帶內國家大中型企業的帶動和輻射,發展一批礦產、建材、化工、機電等新興工業,興辦了一批鄉鎮企業,同時調整農村產業結構,大搞開發性農業,形成了甘蔗、林果、畜牧等支柱產業,使本地資源優勢逐步轉變為產業優勢和經濟優勢,1996年,全地區國內生產總值達113.4億元,人均3074元,農民人均純收入達1170元,未解決溫飽的貧困人口從248 萬減少到1996年的80萬人。地處右江河谷的平果縣,原是一個貧困縣,近年來利用平果鋁業基地的輻射和帶動,同時利用南昆鐵路通車帶來交通上的便利,興建了磚廠、氟化鹽廠、鋼球廠、包裝袋廠等企業,同時對農業結構進行了調整,辦起了6000畝蔬菜基地、10萬畝甘蔗基地、10萬畝竹子基地,萬頭豬場、10萬只山羊養殖場和一批養雞場、養鴨場,發展網箱養魚。隨著城鎮人口的增加,該縣又引進外資進行城鎮基礎設施建設,擴大城鎮服務功能,從而帶動了第三產業的發展。1997年,平果縣國內生產總值達14億元,地方財政收入達1.1億元,財政脫掉了補貼帽, 并基本解決了貧困人口的溫飽問題。
  桂東南和桂西北協調發展。由于歷史的原因,廣西客觀上形成了少數民族相對聚居的桂西北地區和漢族人口相對聚居的桂東南地區。桂東南緊靠廣東和沿海,經濟文化基礎較好,生產力水平較高,交通比較便利,商品經濟比較發達。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以后,實行改革開放,這一地區借助比較優越的地理環境和經濟基礎,利用中央給予的沿海開放政策,經濟得到較快發展,國內生產總值、工農業生產總值在自治區內占較大比重,人民生活水平也有較大提高。而桂西北山多地少,自然條件差,科技教育文化比較落后,交通不便,經濟發展相對緩慢,全區未解決溫飽的貧困人口絕大部分在這一地區。但是,桂西北地區水電、礦產、林業等資源比較豐富,對廣西經濟發展起著重要作用。解放以來,尤其是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以來,自治區黨委和自治區人民政府十分重視桂東南與桂西北之間在經濟發展上的關系,通過會議和其他形式進行正確引導,使廣大干部群眾認識到,桂東南和沿海地區的對外開放和經濟發展,需要桂西北豐富的自然資源和勞動力資源作后盾;而桂西北實現脫貧和經濟發展,也需要桂東南及沿海地區在加快發展的過程中予以支持,兩者各有所長,互為依托。桂東南要借鑒廣東和珠江三角洲的經驗,發揮區位優勢,充分利用原有的基礎和國家給予的沿海開放政策,大力引進資金、技術,發展外向型經濟,加快自身的發展。而桂西北則要發揮資源優勢,以資源轉換為基礎,以市場為導向,引進資金和技術,加快發展能源、原材料工業;同時根據本地條件和市場需要,發展加工業,加強扶貧工作,增強自我發展能力,盡快縮小貧困面,逐步縮短與桂東南在發展上的差距。1985年,根據廣西實際,自治區黨委制定了“加速發展桂東南,積極開發桂西北”的方針。1995年12月自治區黨委在《關于制定國民經濟與社會發展“九五”計劃和2000年遠景目標建議》中,根據大西南地區出海通道和其他基礎設施的建設及發展生產力條件的變化,對地區經濟布局進行調整,要求按照“因地制宜,合理分工,突出重點,優勢互補,協調發展”的原則,面向國際國內兩個市場,進一步優化地區經濟布局,爭取經過幾年的努力,形成新的地區經濟格局。其中要求“桂東、桂東南地區要充分利用西江出海通道和臨近港澳,毗鄰廣東、海南的優勢,努力建設‘西江經濟走廊’,積極主動地接受發達地區的經濟輻射和產業轉移,改造傳統產業,大力發展鄉鎮企業,主要開發本地有資源的輕化工業、林化工業,發展技術密集型產業,提高農村工業化水平。大力進行農業綜合開發,加快農業現代化步伐”。而桂西、桂北地區則“要充分利用山地多,林業、礦產資源豐富,水電資源儲量大和南昆、黔桂、枝柳鐵路的優勢,抓好以山林水、礦產、水電為主的綜合開發,大力發展林果蔗、養殖業、農副產品及礦產品加工業”。根據形勢發展的需要,1997年10月,自治區黨委在《貫徹落實十五大精神,努力實現改革與發展新突破的若干意見》中,提出“今后一個時期要著眼全局,努力實施區域經濟、開放帶動和重點突破戰略”。其中的區域經濟戰略就是把全區劃分為5個各具特色的經濟區域, 即“以港口經濟、海洋經濟、高新技術產業為重點的桂南沿海經濟區;以工業為重點的桂中經濟區;以旅游和農林為重點的桂北經濟區;以現代農業、鄉鎮工業和外向型經濟為重點的桂東經濟區;以種養業和礦業為重點的桂西經濟區”。要求加強區域間的合作,依托中心城市,以優勢產業帶動其他產業發展,在全區范圍內盡快形成優勢互補、相互涵蓋、特色鮮明的經濟格局。
  自治區黨委關于全區經濟布局的方針,得到了全區各族人民的擁護和支持,在自治區黨委、自治區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的精心組織下,桂東南和桂西北按照區域經濟要求,發揮優勢,加快發展,開展了相互之間的經濟技術協作和對口支援。進入“八五”時期,又實施“東引西進”,共同開發戰略。“東引”即全區向經濟發達地區引進先進觀念、經驗、人才、技術、資金等;“西進”即有意識地提倡先富起來的地區用自己的經驗、技術、人才去啟發和帶動欠發達地區迅速發展起來。共同開發,即東西部攜手抓好具有廣西特色的經濟。區黨委從桂東南地區挑選有活力的干部到百色、河池、柳州、桂林等地任職;同時從百色、河池、柳州地區選派有培養前途的干部到桂東南工作,組織桂西北地區和桂東南地區干部互相考察學習,交流工作經驗。在互相交流,互相了解及平等互利的基礎上開展經濟技術合作。僅1996年,玉林地區與百色地區簽訂的協作項目就達55項,總投資7.5億元。 貴港市對口支援百色地區、南寧市對口支援河池地區也取得突破性進展。
  改革開放促進了經濟的全面發展。“八五”期間,廣西國內生產總值年平均增長率達到16.7%,比全國同期平均增長速度高出6 個百分點。1997年全自治區國內生產總值達2067億元,按可比價格計算,比自治區成立之前的1957年增長17.8倍,其中農業增加值657億元,比1957 年增長5.3倍,工業增加值685.97億元,比1957年增長58.6倍, 地方財政收入96.94億元,比1957年增長31.5倍, 全區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110元,扣除物價因素,比1957年增長8. 7 倍, 全區農民人均純收入1875元,扣除物價因素,比1957年增長7.9倍。 改革開放不僅激發了少數民族地區經濟的內在活力,而且在更廣的范圍內增進了各民族的相互交往,促進了各民族之間的相互了解和團結。自治區黨委提出“加快發展桂東南,積極開發桂西北”的方針,既重視發揮漢族相對聚居的桂東南及沿海地區的經濟技術優勢,又注意發揮少數民族相對聚居的桂西北的自然資源優勢,加強兩個地區在經濟建設中的互相幫助、互相支持。桂東南從資金、技術、人才方面支援桂西北民族地區,桂西北地區為桂東南地區提供了各種原材料,大家互惠互利,頻繁交往,不僅有力地促進了兩大區域經濟的協調發展,而且也使民族之間的感情不斷加深。為了加快改變少數民族貧困地區的面貌,自治區各部門派出工作組到貧困縣掛鉤扶貧,組織發達地區對少數民族地區開展對口支援。大批漢族領導干部、工程技術人員、醫務工作者、大中專院校和中小學教師、熟練工人,各民主黨派中的知識分子和知名人士,紛紛深入少數民族地區,幫助制定脫貧計劃,培養少數民族人才,傳授各種生產和管理技術。通過這些活動,幫助少數民族地區發展了經濟,促進了漢族與少數民族之間的交往和相互了解,使廣西的民族團結進步事業在改革開放中得到發展,出現了一個新的局面。
      四、大力發展教育文化事業,實現少數民族地區社會的全面進步
  發展民族教育文化事業,提高少數民族的科學文化素質,實現少數民族地區社會的全面進步,是實施民族區域自治,實現少數民族平等權利的根本保證。
  廣西壯族自治區成立前后,自治區黨委和自治區人民政府就十分重視采取特殊政策措施發展民族教育事業,例如,在基礎教育方面,在一些交通不便的山區舉辦各種半日制、隔日制小學,簡易小學和業余小學、流動小學,以解決居住分散的少數民族學生就學難的問題,同時還舉辦了一批民族小學和民族中學。但進入60年代以后,由于“左”的思想干擾,民族中小學大量減少,到“文化大革命”期間全部停辦,民族教育方面的其他一些特殊政策措施也被取消。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以后,廣西在民族教育方面又制定了一系列特殊政策,一是舉辦各種類型的民族班,其中包括在經濟比較落后的邊遠山區小學舉辦寄宿制、半寄宿制高小民族班;在民族自治縣和革命老根據地縣重點中學舉辦寄宿制民族初中班,學制3至4年;在河池、百色、南寧、柳州等少數民族聚居地區的重點中學辦民族高中班,學制4年; 在中越邊境地區和其他特別貧困的地區舉辦專門招收瑤、苗族女童的小學女童班。二是設立以招收少數民族為主的民族中等專業學校和大專院校,同時在農、林、衛生中等專業學校和中等師范學校中舉辦民族班,面向少數民族貧困山區實行定向招生、定向分配;為特別貧困的瑤、苗族地區辦瑤、苗族師資班,培養小學教師,畢業后回本地工作;在11所高等院校舉辦民族預科班,招收當年高校招生中接近錄取分數線的落選考生,入學就讀一年后成績及格者,直升本科或專科學習,其學習及生活費用由國家適當補助。三是在大中專學校招生中對少數民族實行按比例適當降低錄取分數給予照顧;四是根據少數民族地區的特點,在小學實施漢語和少數民族語雙語教學;五是組織支教工作隊開展支教工作和組織經濟發達地區學校對少數民族貧困地區學校開展對口支援等。
  這些特殊政策措施對加快廣西民族教育發展起到了重要作用。 到1996年,全自治區有獨立建制的民族小學164所,民族中學36所, 民族普通中等專業學校22所(含師范類),民族普通高等院校3所。 全區在校少數民族學生所占的比例為:小學271.06萬人,占42.5%;普通中學73.48萬人,占34%;職業中學2.86萬人,占21%; 普通中等專業學校4.8萬人,占38.1%,比1978年增加4.1個百分點;普通高等學校2.16萬人,占34%,比1978年增加8.44個百分點。隨著教育的發展,少數民族各類專業技術人才隊伍也有了發展,到1996年底,全自治區共有22萬多少數民族科技人員,占全區科技人員總數的33%。
  風俗習慣是各民族在長期的生產和生活中形成的,一個民族常常以自己的風俗習慣是否受到尊重來衡量和處理同其他民族的關系。廣西各少數民族在自己的歷史發展過程中,形成各具特色的傳統習俗。這些傳統習俗在“文化大革命”中有許多被當作“四舊”加以禁止和批判。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以后,廣西在貫徹落實民族政策方面進行撥亂反正,各少數民族的傳統習俗得到尊重,各民族的傳統節日活動得到了恢復。每逢壯族三月三歌節、瑤族的盤王節、苗族的苗年節、侗族的冬節、仫佬族的依飯節、毛南族的分龍節、回族的開齋節、京族的唱哈節、彝族的跳弓節、水族的端節、仡佬族的拜樹節等節日,一些地方的少數民族群眾便舉行傳統的節日文化活動,內容和方式各具特點,或對唱山歌,或舉行文藝表演,或開展體育活動,或進行商品貿易和物資交流等。
  壯族人民自古喜唱山歌,有“以歌代言”的傳統,特別是每年的農歷三月初三日,壯族群眾特別是青年男女都要舉行對唱山歌活動,因而這一天被稱為歌節。“文化大革命”中,壯族民間對唱山歌活動被當作“四舊”加以批判,三月三歌節也被禁止。十一屆三中全會以后,民族傳統節日活動得到恢復,1984年4月2日(農歷三月三日),壯族人民和各兄弟民族一道在自治區首府歡渡三月三歌節。當天,南寧全城張燈結彩,公園、廣場搭起歌臺,來自各地的歌手紛紛登臺對唱山歌,同時開展具有鮮明地方特色的民間文藝表演和民族傳統體育活動。參加歌節的約10多萬人,整個南寧市萬人空巷,人們涌向公園、廣場,參加歌節的各種活動。自治區黨政主要領導也登臺歡唱壯族山歌,到處歡歌笑語,此起彼伏,從白天一直延至深夜。歌節還吸引了大批觀光者,其中有外國游人、海外僑胞、港澳同胞和國內各地的專家學者。舉行歌節活動,充分體現了黨和人民政府對少數民族傳統文化習俗的尊重,也反映了少數民族人民對黨和新中國民族政策的衷心擁護,對增強少數民族人民的民族自信心和自豪感,促進各民族之間的相互交往和團結,具有重要的作用。
  自治區成立以來,尤其是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以后,自治區各級黨委和政府及有關部門十分重視民族傳統文化的挖掘整理工作。一是組織創作科研人員深入少數民族地區,調查收集民族民間歌謠、故事、戲曲、音樂等,整理出版了《廣西民間故事集成》、《廣西民間歌謠集成》、《廣西民間戲劇音樂集成》等一大批民族傳統文化成果,保護和弘揚了少數民族優秀傳統文化。二是收集整理少數民族古籍,出版了《廣西壯語地名選集》、《古壯字字典》、《布洛陀經詩譯注》、《廣西民歌古籍集成》等,還整理出版了一批古代壯族詩人的詩集。三是開展少數民族題材的文藝創作,如電視劇《竅哥》、歌劇《歌王》、《金花銀花》、長篇小說《波努河之歌》等。四是培養了一大批少數民族文學藝術人才,他們中有作家、詩人、畫家、歌唱家、表演藝術家等。為了培養少數民族文化藝術人才,除了在普通大中專院校招生中對少數民族考生實行分數照顧外,自治區還舉辦專門的民族藝術學校,培養少數民族學生。
  民族文化教育的發展,培養了大批少數民族干部和專業技術人才,使干部隊伍中少數民族的比例有了提高。一批少數民族干部走上了各級領導崗位,他們帶領廣大群眾自力更生,艱苦創業,改變民族地區貧困落后面貌。同時,隨著少數民族文化教育事業的發展,廣大少數民族群眾的整體素質不斷得到提高,從而推動了少數民族地區社會的全面進步,這是廣西民族區域自治得以鞏固和發展的重要條件。
      五、結合廣西實際,開展經常性的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民族觀和黨的民族政策教育
  廣西壯族自治區成立40年來,自治區黨委堅持把對廣大干部群眾進行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民族觀和黨的民族政策教育,當作鞏固和發展民族區域自治、保障少數民族的平等自治權利和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的一項重要的工作來抓。
  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以后,根據黨中央、國務院和有關部門的統一部署,廣西各級黨委和政府,廣泛發動群眾,運用各種方式,深入揭發批判林彪、“四人幫”破壞民族政策、破壞民族團結的罪行,同時,根據有關政策,開展了對解放以后歷次政治運動,包括反右派、批判地方民族主義、民主革命補課、“四清”運動等造成的少數民族干部群眾的冤、假、錯案的平反工作。對在反右派批判地方民族主義中被定為地方民族主義分子的,一律摘掉帽子;對在“四清”運動、“民主革命補課”中和“文化大革命”期間重新劃定階級成分的,一律推倒,恢復原來的成分;對遭受迫害的少數民族上層愛國人士,給予恢復名譽,在政治上作適當安排;對被沒收了的少數民族生產生活用品,一律歸還,對不能歸還的作價給予賠償;對其他經濟上遭受損失的少數民族干部群眾給予一定補助,并安置好他們的生產、生活。各地把平反冤、假、錯案的過程,作為向廣大干部群眾進行民族政策教育的過程。河池地區通過處理南丹縣駐瑤寨工作組違反民族政策,搞階級斗爭擴大化的錯誤,平反東蘭縣“叛徒”案等,對廣大干部群眾進行一次具體深刻的民族團結教育,收到良好的效果,大大改善了本地區的民族關系,加強了民族團結。通過平反冤、假、錯案和民族政策的再教育,落實民族政策,使各民族干部和人民群眾深深感到中國共產黨重新恢復了實事求是的優良作風,各族群眾高興地說:“黨的民族政策又回來了”。
  隨著經濟體制改革的不斷深入,在民族關系方面也出現了一些問題。例如在落實農村聯產承包責任制過程中,一些地方出現歧視和驅趕經政府批準安排的少數民族搬遷戶,引發了民族關系問題;國家在少數民族地區開發資源,興辦企業也出現一些與當地少數民族的利益關系問題等等。對于這些問題,各級黨委和政府沒有采取簡單的處理辦法,而是結合處理經濟利益關系問題,對廣大干部群眾進行黨的民族平等、民族團結政策教育,提高大家的認識,使問題得到妥善解決。如1980年春季賀縣發生兩起瑤族與漢族群眾因山林問題引起的糾紛、爭斗事件,當地黨委和政府及有關部門在調查處理過程中,始終堅持對廣大干部群眾進行黨的民族平等、民族團結政策教育,既解決了糾紛,又增進了民族團結,在各民族干部群眾中產生了良好的影響。凌云縣在處理一些壯族群眾強占瑤族土特產品問題的過程中,進行民族政策教育,對強占者進行了行政拘留和賠退土特產品價款的處罚,解決了糾紛,也增強了民族團結。總之,各級黨委、政府和民族工作部門在處理這類民族關系問題的實踐中進一步認識到,在社會主義時期,我國民族之間的關系一般是人民內部關系,只能按人民內部矛盾處理,堅持做思想工作,宣傳黨的民族平等、團結政策,使之得到妥善解決。如果把這些問題當作階級問題、階級斗爭處理,混淆兩種不同性質的矛盾,就會破壞社會主義民族關系,破壞安定團結的政治局面。
  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以來,自治區各級黨委和政府始終堅持把表彰民族團結進步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活動作為向廣大干部群眾進行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民族觀和黨的民族政策教育,鞏固和發展社會主義民族關系的重要工作來抓。從1984年以來,自治區共召開了三次全區民族團結進步表彰大會,各地、市、縣也采取各種形式開展民族團結進步表彰活動。在民族團結進步表彰活動中,黨政主要領導親自主持并到會發表講話,宣傳黨的民族政策,號召廣大干部群眾向受表彰的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學習,象愛護眼睛一樣,自覺維護民族團結,積極推動民族團結進步事業不斷向前發展。
  維護民族團結,推動民族進步,實現各民族共同繁榮,領導干部是關鍵。自治區成立40年來,尤其是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以來,自治區黨委始終重視對各級干部特別是領導干部的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民族觀教育,要求他們帶頭執行黨的民族平等和民族團結政策,在群眾中發揮表率作用。1988年8月, 自治區黨委為貫徹全國民族團結進步表彰大會精神,專門舉辦了自治區黨委、人大、政府、政協四大班子成員及各地市、自治區直屬各委、辦廳、局主要領導干部學習班,學習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關于民族問題的理論和黨的民族政策,自治區黨政主要領導在學習班上作專題發言,請民族理論專家在會上作《民族與民族問題》的學習輔導。各地、市和各部門也相應地舉辦學習班和討論會,學習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有關民族問題理論和黨的民族政策。這次學習活動,對推動廣西民族團結進步事業的發展起到了重要作用,產生了深遠影響。在領導干部帶動下,廣大干部群眾更加注意維護民族團結,鞏固和發展廣西安定團結的政治局面。
  廣西境內世居有壯、漢、瑤、苗、侗、仫佬、毛南、回、京、彝、水、仡佬等12個民族,長期以來,各族人民共同勞動,共同創造了光輝燦爛的歷史文化。在對廣大干部群眾進行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民族觀和黨的民族政策教育中,各級黨委十分重視結合廣西的實際,引導廣大干部群眾回顧廣西各族人民團結戰斗的光榮革命傳統,回顧一百多年以來,歷次反封、反帝運動,尤其是太平天國運動的發動,辛亥革命運動,廣西壯、漢等各族人民都團結在一起,共同斗爭的歷程。暢談“漢族離不開少數民族,少數民族離不開漢族”的歷史發展及其深遠意義,進一步激發了大家維護民族團結的自覺性。
廣西民族研究南寧1~14A849民族研究覃乃昌19991999本文總結了廣西實行民族區域40年的基本經驗:堅持以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民族理論為指導,推進建立和完善民族區域自治地方的工作,開展民族法制建設,有計劃地大力培養使用少數民族干部,是搞好民族區域自治的關鍵;加快經濟發展,盡快擺脫貧困是搞好民族區域自治的基礎;改革開放是自治區域各民族走向共同繁榮的必由之路;大力發展教育文化事業,實現少數民族地區社會的全面進步以及開展經常性的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民族觀和黨的民族政策教育,是實施民族區域自治,實現少數民族平等權利的重要保證。覃乃昌,廣西民族研究所研究員,南寧:530021 作者:廣西民族研究南寧1~14A849民族研究覃乃昌19991999本文總結了廣西實行民族區域40年的基本經驗:堅持以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民族理論為指導,推進建立和完善民族區域自治地方的工作,開展民族法制建設,有計劃地大力培養使用少數民族干部,是搞好民族區域自治的關鍵;加快經濟發展,盡快擺脫貧困是搞好民族區域自治的基礎;改革開放是自治區域各民族走向共同繁榮的必由之路;大力發展教育文化事業,實現少數民族地區社會的全面進步以及開展經常性的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民族觀和黨的民族政策教育,是實施民族區域自治,實現少數民族平等權利的重要保證。

網載 2013-09-10 21:5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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