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論社會轉型時期的中國政治文化變遷

>>>  史地研究雜志方面文獻收集  >>> 簡體     傳統


  中圖分類號:G02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9—105X(2000)04—0030—07
  很少有人會否認,世紀之交的中國正發生著滄桑巨變,正處于由傳統農業文明社會向工業文明社會和信息文明社會的轉型過程之中。與這場社會大轉型相伴隨,民眾的精神世界和心理世界也正經歷著前所未有的震蕩。在社會轉型時期,人們的生活方式、行為方式、倫理道德、價值規范和文化觀念都發生了急劇的變化。人們深刻地認識到,社會轉型不僅意味著經濟結構的轉型,同時也是政治文化的轉型。政治文化是社會政治生活中的主觀意識領域,是政治角色之間整合為群體的紐帶和黏合劑,也是政治角色普遍傳承的精神特質。持續深遠的社會轉型,勢必引發政治文化傳統的轉向,政治價值觀念的更新,政治人格模式的交換,政治思想理論的流變,從而導致整個政治文化的轉型。隨著人類文明的發展,社會的不斷進步,人類的政治文化也不斷處于革新和演變的過程中。在中國,改革開放以后特別是鄧小平同志南巡講話以來,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逐步建立,各種體制改革的不斷深化,正悄悄地引發起一場政治文化的變革和轉型。這種政治文化的變革和轉型是全面的、持續的、深刻的、進步的,它為中國民眾帶來了新的思想啟蒙和觀念變化,其影響是深遠而凝重的。概括的說,社會轉型時期中國政治文化方面的變遷,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政治文化由集權觀念向分權觀念轉變
  在改革開放以前,我國實行的是中央高度集權的計劃體制,政府權力呈無限擴張的趨勢。這是一種由中央運用行政力量和行政辦法集中配置社會資源的管理體制。其根本特征是事無巨細、大小決策,統一由中央一級作出,地方不具有相對獨立的職責。盡管當時也曾搞過地方分權,但是,這種分權是在政治和經濟一體化的條件下,是在遵守和執行統一的指令性計劃的前提下的地方分權,是一種形式上的分權,是一種局部的調整。由于缺乏科學認識和系統操作,這種調整往往出現一統就死、一放就亂的局面。
  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社會自組織能力的增強,必然要求改變中央“全能政治”,即一切權力集中于中央的政治模式。加之社會發展的日益復雜,政府再也沒有可能也沒有必要對社會生活的方方面面進行事無巨細的管理。政府權力正逐漸在某些領域調整,并在某些關鍵領域加強,逐漸呈現出政府權力戰略收縮,逐步分離的趨勢,體現了政府的有所為有所不為。這主要表現在這樣幾個方面:首先,市場經濟體制的確立,導致了企業自主權的擴大和經營機制的轉變。企業要成為市場經濟的主體,政府必須在相當大的程度上還權于企業。政府對社會的控制幅度有了很大收縮,政府直接控制的社會資源和領域大大縮小。如在整個國民經濟體系中,國家除了繼續抓好事關國計民生的產業外,對其他產業放開經營,只在必要時做一定的宏觀調控。其次,政府對社會的控制強度有明顯的轉變,不再以強制性的行政指令和計劃為主,而是以法律和經濟手段為主,來調節和控制社會的運行。再次,政府與社會在組織結構上有了明顯的變化,改變了過去社會組織行政化的傾向。企業以及其他類型的社會組織,如各種協會、學會、研究會、民間社團和一些事業單位逐漸與國家行政組織相分離,成為具有確定法律地位的獨立法人。同時,政府對社會的管理權力也受到法律的約束。隨著國家把本應屬于社會的權力重新歸還給社會,極大地解放了社會生產力,促進了社會的自我發育和成熟,一種以社會為主體,政府依法進行調節和管理的國家與社會適度分離的新型關系正在逐步形成。這些變化,促使人們對政府的觀念正從無限政府向有限政府轉變;政府由直接管理向制定宏觀目標轉變;政府由全權包辦向公眾參與轉變;從社會行政化和官本位制向政企分開、政事分開轉變;從粗放型管理向成本效益型管理轉變;從“手工行政”向信息行政逐漸過渡轉變……。政府逐級逐步下放權力是政治現代化的大勢所趨,但它并不排斥或削弱政治集中,而是政治權力集中與分散的辯證統一。
   二、政治文化從神化觀念轉向人化觀念
  伴隨科學技術的日新月異發展,現代化大城市如雨后春筍般的逐漸興起。文化城、工業城、商業城、貿易城的不斷涌現,城市化進程的不斷加快,促使城市文化正從無到有、從弱到強、從小到大地逐漸形成。城市文化的形成,為市民文化、市民意識的孕育和發展提供了良好的土壤和契機。而市民文化的興起,解構了傳統社會自給自足的農民意識和鄉土觀念,瓦解了原有不容打破的家族觀念。世俗化是當今世界的發展趨勢。什么是世俗化?它“是態度發生變化的一種過程。在這一過程中,人們越來越重視在其周圍世界中可以見到的因果關系,個人往往自信他們擁有改變環境的能力,并選定有助于自己改變環境的方案”[1](P.23)。中國政治文化傳統是一個缺乏世俗化的社會,這是因為中國是一個封建文化傳統影響久遠的國家,長期在一種非民主的政治理念指導下,通過利用封建讖緯或神化領袖來加強政治權威。在長期缺乏科學精神,靠迷信讖緯來維持統治秩序的社會中,人們對政治權威奉若神明,頂禮膜拜。這種對權威的看法與馬克斯·韋伯所說的“個人魅力型”權威相類似,屬于一種人格化權威,民眾對這種權威的信仰和服從也完全是個人化的,是一種典型的個人崇拜。這種關系是建立在民眾對領袖個人的忠誠關系上,而不是一種制度安排上。在現代,人們對政治領袖的看法正慢慢實現了從“神”向人的轉化。特別是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重新確立實事求是的思想路線以來,解放思想和打破禁區一直是這個時期的社會主流。一些禁忌相繼被破除,尤其是開展真理標準的大討論,對大搞個人迷信和個人崇拜的做法的揭露和批判以及對“文革”成因的深刻反省,徹底破除了籠罩在領袖身上的神圣光環。從“毛主席萬歲”到“小平你好”,領袖人物、政治權威紛紛從神壇上走下,人們漸漸認識到,政治權威不是神而是人。政治權威不僅要過世俗生活,而且也會犯錯誤,其言行不是絕對的、完美的。社會成員對政治權威看法上的這種轉變的意義是深遠的,它喚醒了民眾長期被壓抑的獨立意識和自主精神,加深了人們對自己的判斷力和能力的確信。人們不再以某種預設的抽象和“超凡魅力”,而是以政府的實際運作作為評價政治權威的依據。政治權威的魅力已不僅僅在于提供一種主義、一種感召、一種理想,而是首先在于能否滿足民眾對世俗生活的實際需要。從這個意義上說,政治權威的實際作為,日益成為政府合法性的基礎。
   三、政治文化從重經驗觀念轉向注重科學觀念
  在傳統社會中,由于社會生產力水平低,社會發展不充分,社會結構比較簡單,社會化大生產規模小,社會發展重復性高,因此,政治管理職能及治理能力往往是依靠傳統式的、經驗性的,決策往往是憑皇帝和幾個官僚碰碰頭、拍拍腦門、翻翻經書而得來的,即所謂的“宮廷政治”、“鐵幕政治”。隨著現代科技的日益發展,世界經濟一體化進程的加快,知識經濟的初見端倪,社會變得越來越復雜,越來越撲朔迷離。與這些現象相適應,政治決策也得到了明顯的改進、提升,變得更具有合理性、規范性和能動性,變得越來越科學。這表現為:現代高科技的發展和教育水平的提高,敦使現代化科學決策體制逐漸形成。“電子政府”、信息中心以及各種形式的市場和民情調查、民意測驗等機構的逐漸成立,為科學決策的出臺提供了大量真實的案例。這些機構作為決策的支持系統,在利用現代化手段收集、篩選、加工、傳輸、儲存信息等方面,為各級政府的決策創造了條件。
  另外,在加強信息系統建設的同時,政策咨詢系統也有了迅速的發展。一方面,在國家機關普遍設置了正式的政策研究機構,譬如從國務院的咨詢科研機構到各地的省(市)委黨校和行政學院。另一方面,大學、研究所等科研機構以各種方式,組織、聘請了一大批不同領域的專家、學者作為政府決策的咨詢人員,成為政府政策的智囊,他們利用先進的科學方法和研究手段,發揮群體智能的優勢,對于完成各種復雜的決策,保證決策的系統化、定量化和科學化起著不可替代的作用。信息技術將使居民群眾從計算機網絡上,隨時了解政府的各種政策、規定、法令,以及領導人的活動等信息,政府、政治家與各階層群眾的溝通將更加強,政治將會有更大的透明度,民眾對政府及其領導人的監督也將加強,政治已不再成為少數人的事。據CNNIC的調查結果, 國內上網用戶人數已達890萬[2]。眾人拾柴火焰高,大眾的參與使政治決策變得越來越具有科學性。
  再者,決策的手段逐漸實現科學化。當代科學技術的日新月異,特別是軟科學研究的飛速發展,正在從根本上改變人們的決策方式和方法。計算機技術、通訊技術、人工智能技術和系統科學被應用于決策領域,也從客觀上促成了由經驗決策向科學決策的轉變。
   四、政治文化從行政權力主導觀念轉向法律主導觀念
  西塞羅曾經指出,為了自由,我們才能服從法律的論斷。人民在法律范圍內享有充分的自由和權利,是民主政治的重要內容。而人民的自由和權利只能通過法律之神保障。在我國傳統社會,往往采用人治。人治與法治的根本區別主要是:在法律與主權者的個人意志發生沖突時,是法律高于個人意志,還是個人意志凌駕于法律之上。在傳統社會中,法律只不過是皇權和擁有特權者的“拐杖”,少數人享有不受任何法律限制的絕對自由,絕大多數人生活在專制統治下。費正清詳細敘述了中國古典時代及它未能產生與西方古典法律相媲美的法律制度,他把中國法描述為是刑事的而不是民事的,是世俗的而不是以宗教原則為基礎的,是支持國家權力而不是限制的[3](P.3)。因此,才會出現“刑不上大夫,禮不下庶人”的不平等和不公正現象。在傳統社會中,因為司法不是獨立的,所以更談不上司法的公正了。而在西方,早就有人明確地反對單純的人治。亞里士多德曾猛烈地抨擊柏拉圖的“人治論”,指出:“讓一個人來統治,這就在政治中混入了獸性的因素。常人既不能完全消除獸欲,雖最好的人們‘賢良’,也未免熱忱,這就往往在執政時引起偏向。法律恰恰是免除一切情欲影響的神的和理性的體現”[ 4 ](P.48)。毫無疑問,我國應逐步建立法治型社會。 法治社會是向下型權力結構,“國家主權在民而不在君,在下而不在上。法治的要害,在于如何合理的運用和有效的控制公共權力”[4](P.496)。因為不受制約的權力必將導致腐敗。尤其是作為國家象征的行政權力在行使時更應該率先垂范,不能濫施過度。其主要表現應該是行政機關進行的一切活動,必須根據法律的授權,“法無規定不得行”;行政行為的目的與內容必須合乎法律規定:行政行為必須按照法定的程序進行,“無法律即無行政”。法治國家的一個特征是法律的嚴肅性,即通常所說的執法必嚴,違法必糾。在法律的執行過程中,司法不受任何外界因素的干擾和影響。正如馬克思說的那樣:“法官除了法律就沒有別的上司。”
  由于歷史原因和社會發展的客觀實際,我國在實行法治的過程中,可能會遇到“瓶頸”障礙,如文化落后,國民整體素質較低,法律的維護模式較落后,傳統法律文化影響很深,重禮輕法,治人高于治法,權力至上和義務為本,重實體輕程序,重特權而輕民主,等等,無一不和現代法治相沖突。此外,法律工作者的職業素質不太高,公民的法律意識也較為淡薄,法學理論相對滯后。而這首先應該有一個法律上觀念的革命。沒有觀念上的革命,法治就難以有實現的思想基礎。要通過啟蒙使人們認識到,法治并不單純是一種工具,更重要的是它是一種價值。梁啟超曾批評工具性法治觀,他認為中國古代法治主義有兩大缺點,一是立法權操縱于君主之手,不能正本清源,故法治實為專制;二是把法律作為尺寸,把人視為用尺寸來度量的“布匹土石”,否定人的自由意志,故法治實為“物治主義”[5]。 應通過教育使人們樹立起這樣一些法治信念,即:一個法治的社會應該有普遍的法律可循、法律應為公民知曉、法律應有確切的預期性、法律規范應明確、法律內容無內在矛盾、法律應具有相對穩定性、司法要權威、司法應公正。
  我們在依法治國的同時,也要走出法治浪漫主義的誤區。美國的博登海默說過:“盡管法律是一種必不可少的具有高度助益的社會生活制度,但是,它像其他大多數人定制度一樣也存在一些弊端。如果我們對這些弊端不給予足夠的重視或者完全視而不見,那么它們就會發展成嚴重的操作困難。”[6](P.402)。盡管目前在法治國家的建設中,我們有這樣那樣的困難,但“還是要靠法制,搞法制靠得住些”[7](P.379)。正是因此,依法治國已作為一條黨領導人民治理國家的基本方略載入我國的憲法,各種法律制度正不斷出臺,社會執法力度在不斷加大,公民的法律意識正不斷提高,政府的依法行政也正日趨完善,經過20多年的努力,我國的社會主義法制得到進一步完善。20年間共制定328 項法律和有關規定,國務院頒發了700多件行政法規,各省制定了5000 多項地方性法規。以憲法為核心的社會主義法律體系框架正逐步形成,國家生活的一些主要方面已基本上有法可依[8]。 “三五普法”階段的全民普法運動順利開展, 公民的法律意識和守法觀念有了明顯的增強, 在1996年以來的短短兩年里,國家領導人6次聽取法制講座, 這對于動員各級領導和廣大公民以各種形式學習法律起到了積極的推動作用。
   五、政治文化從強調道德自律觀念轉向注重制度約束觀念
  道格拉斯·諾斯認為:制度是一個社會中的一些游戲規則;或者說,制度是人類設計出來的調節人類相互關系的一些約束條件。“我們如果能寄希望于熱心公益的精神,固然非常好,如果不可能,就應該把我們的機構設計好,使我們無需乎熱心公益的精神”[9](P.184)。在傳統社會中,為政廉潔依靠自律,像西方管理中的Y理論, 認為修身就可以齊家、治國、平天下。長期以來,由于缺乏制度的約束,使一些權力的執掌者,為所欲為、肆無忌憚。鄧小平曾指出:我們過去發生類似的各種錯誤,固然與某些領導人的思想、作風有關,但是組織制度,工作制度方面的問題更重要,這些方面的制度好,可以使壞人無法任意橫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無法做好事。“不是說個人沒有責任,而是說領導制度、組織制度問題更帶有根本性、全局性、穩定性和長期性。”[10](P.333)因此, 當今中國應通過制度創新和制度完善等他律手段來約束權力主體。“這種制度問題,關系到黨和國家是否改變顏色,必須引起全黨的高度重視”[10](P.333)。在目前社會轉型時期, “文化中軸的政治文化”雖然是認識中國政治生活不可或缺的維度,是人們構造政治體制改革時不應撇開的基礎,但中國正在向“制度中軸的政治文化”的方向轉型。對于制度建設的問題,黨的十五大強調,“發展社會主義民主,制度更帶有根本性、全局性、穩定性和長期性”,提出要“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逐步形成深入了解民情,充分反映民意,廣泛集中民智的決策機制,”要“堅持和完善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繼續推進人民政協政治協商、民主監督、參政議政的規范化、制度化”;要“擴大基層民主”,“健全民主選舉制度”,“堅持和完善以職工代表大會為基本形式的企事業民主管理制度”,“深化行政體制改革,……完善公務員制度”;“完善監督法制,建立健全依法行使權力的制約機制”;要“推進司法改革,從制度上保證司法機關依法獨立公正地行使審判權和檢察權,建立冤案、錯案責任追究制度”。
   六、政治文化由參與動員型觀念轉向自主型觀念
  西方政治學者就經濟發展水平與政治參與程度作過相關分析,提出:“社會—經濟發展促進政治參與的擴大,造就參與基礎的多樣化,并導致自動參與代替動員參與[11](P.69)。美國政治社會學家安東尼·奧羅姆說:“高水平的政治參與總是與更高水平的發展相伴隨,而且社會和經濟更發達的社會,也趨向于賦予政治參與更高的價值” [ 11 ](P.174)。傳統的政治體制是特定歷史條件下的產物,其基本特點是國家通過意識形態、組織結構和干部隊伍,對社會生活所有方面的滲透與組織,從而形成國家對社會強大的動員能力。過去把搞群眾運動當作實現公民民主參與的基本形式。在群眾運動初期,人們的參與熱情很高,甚至表現出一種狂熱,但是,很多人的參與熱情是情緒性的、非理性的。因為人們并沒有很好地審視自己的參與行為,也沒有深思這種行為的后果及自己應負的責任。隨著我國由計劃經濟體制向市場經濟體制的轉變,由市場經濟培育出來的法律意識、權利意識、平等觀念以及自主、自立、自強的精神,必然要影響到社會關系的各個領域,促進人們由思想觀念到行為方式的變革。反映在政治文化領域,以公民意識的普遍增強為內容,開始了一個由群眾文化向公民文化轉變的歷史趨勢。社會成員自主意識、平等意識在不斷增強。市場經濟對社會發展的根本作用,就在于激活每個社會成員在經濟上的自主性與追求利益的主動性,從而為個人主體地位的確立創造經濟條件。隨著國家與社會、政治與經濟的相對分離,社會成員逐漸擺脫政治社會生活的一體化對人的束縛,由市場交換所形成的平等交往的橫向聯系逐漸取代等級身份的縱向關系,個性和主體自由得到社會的充分承認和空前解放,在給社會帶來活力并極大地促進生產力發展的同時,個人的自主意識和平等意識也大大增強。這種增強的突出表現,就是人們在政治、經濟、文化和其它社會生活中企盼有更多的選擇自由,要求機會均等、平等競爭,在法律面前能受到平等對待和保護的愿望與呼聲日益強烈。信息時代公共管理的信息化,使公民在參與公共政策的制定、分享公共部門的資源管理方面成為可能,人們可以通過網絡和通訊,進行系統的學習、有效的溝通、科學的借鑒,使自己的政治行為更加合理、合情、合法并富有成效。公民參政不再僅僅被視為義務,而且也是一種權利,不再是一種負担,而是變為一種樂趣,正由義務觀向權利觀轉變。公民已不再滿足于“龍套意識”,看客心理,而是設身處地的參與社會的管理和政策的規劃。政治系統由原來的政府輸出傾向為主變成公民輸入和政府輸出共同發展。由此可以看出,政治正從參與—動員向自主型轉變。
   七、政治文化從追求激進觀念轉向尋求漸進觀念
  回首本世紀的中國政治歷史發展進程,中國人一直不乏政治激進觀念,轟轟烈烈的群眾運動此起彼伏,在革命斗爭時期,這是難能可貴和無可厚非的。但是,在國家的建設時期,如果再沿用這種傳統的斗爭方式,會給社會帶來嚴重的危機和政治建設的挫折。從50年代的政治斗爭掛帥,以階級斗爭為綱,到60、70年代的“文化大革命”,80年代的傳統文化復興熱和全盤西化論,給中國的建設帶來了不同程度的發展停滯和趨緩。在當今社會轉型時期,人們對政府的觀念也發生了細微的變化,人們深刻認識到,國家在履行公共管理職能時,提供公共服務的公共部門的實踐理論和公眾對其期望值之間存在著差距,人民群眾參政行為的不斷擴大和現行政治管理體制不能很充分滿足這一要求之間存在著差距,新的決策與群眾之間的期望值之間存在著差距。過去,人們把政府的職能看作是無所不包。而現在人們的看法正逐漸發生轉變。正如西方著名經濟學家薩繆爾森指出:“應當先認識到,既存在著市場失靈,也存在著政府失靈。……當政府政策或集體運行所采取的手段不能改善經濟效率或道德上可接受的分配時,政府失靈便產生了”[12](P.1173)。這不僅是發展中國家在社會轉型過程中遇到的問題,即使在發達國家,也擺脫不了“公共悖論”的怪圈。從現代布坎南的公共選擇理論、孔多塞的悖論到“阿羅不可能定理”,從奧爾森的“集體行動的邏輯”到“維克塞爾準則”,都向人們揭示出橫向民主的內在缺陷和不足。因而人們在政治文化方面,不再偏執于政治高熱期或政治冷漠期的駐足,而是轉化到政治理性期的階段中。從追求激進發展到轉向漸進發展,應當說,這是我國公共理性在政治上開始走向成熟的標志。人們在對發展戰略的選擇上,越來越注重把當前利益和長遠利益結合起來,注意到了發展的可持續問題。在發展策略的選擇上,越來越注重可行性和過程中的有序性。人們越來越強調民主制度建設的階段性,在具體操作過程中,往往采取先易后難,先實驗后推廣的循序漸進的策略。人們逐漸努力尋求各種因素和各種力量的均衡狀態。在政策的制定上,注意整合由于利益關系的調整而易于引發社會沖突的各種因素:在文化建設上,注重弘揚寬容、理性精神,為社會的多樣化營造一種和諧的文化氛圍;在解決人們之間矛盾沖突的方式上,推崇和鼓勵人們通過協商、討論和讓步等方式來達成沖突雙方互利的妥協。在一定意義上講,只有當社會成員學會用“妥協”的辦法來解決社會沖突,而且“妥協”已成為社會解決沖突的主要方式時,這個社會才會走上漸進式政治發展的道路,才真正意味著政治文化走向成熟。在當前,人們深刻地認識到,中國的民主政治建設應從細微處著眼,要漸進性推行。中國應逐漸完善村民委員會的直接選舉工作;要逐步將直接選舉擴大到鄉、縣兩級;要逐步提高民眾的參與水平;高層決策的咨詢、反饋、選擇要做到逐步制度化;黨政之間的職能要逐步分清,不能扯皮,也不能合一;國家機構之間既要有分工合作,也要有相互制約,實行權力制約,提高監督力度;要逐步加強、提高各級人大的地位和作用,使它真正成為國家各級最高權力機關,共產黨處理好黨和人大的各級關系。只有這樣,中國的政治文化才能不斷持續、健康地發展。
中國礦業大學學報:社科版徐州30~36G0文化研究寧玉民/陳勇/潘紀凱20012001當前中國正處于復雜的社會轉型時期,與此過程相伴隨,中國的政治文化也發生了前所未有的變遷。研究政治文化的變遷趨勢,有助于加強對中國政治體制改革的認識和路線方針政策的理解和認同。社會轉型/政治文化/變遷  social transformation/political culture/evolutionOn the Chinese Political Culture Evolution in the Period of Social Transformation  NING Yu-min 1,CHEN Yong 2,PAN Ji-kai 2  (1.School of Marxism,Renmin University of China, Beijing 100872,China; 2.Social Department of CUMTB, Beijing 100083,China)Now China is in the period of complicated social transfomation, and with the process of transfomation, thepolitical culture in China has undertaken unprecedentedchanges. To study these changes is helpful for us tounderstand China's political system reform and her policiesand lines.寧玉民,中國人民大學馬克思主義學院 北京 100872  陳勇、潘紀凱,中國礦業大學北京校區 北京 100083  寧玉民(1975—),男,中國人民大學馬克思主義學院博士研究生。  陳勇(1957—),男,中國礦業大學北京校區黨委宣傳部部長,教授。  潘紀凱(1972—),男,中國礦業大學北京校區碩士研究生。 作者:中國礦業大學學報:社科版徐州30~36G0文化研究寧玉民/陳勇/潘紀凱20012001當前中國正處于復雜的社會轉型時期,與此過程相伴隨,中國的政治文化也發生了前所未有的變遷。研究政治文化的變遷趨勢,有助于加強對中國政治體制改革的認識和路線方針政策的理解和認同。社會轉型/政治文化/變遷  social transformation/political culture/evolution

網載 2013-09-10 22:00:37

[新一篇] 試論深化民族高等院校教學管理改革

[舊一篇] 試論社會轉型時期的新聞轉型    ——兼作對李良榮教授《中國的新聞改革》的回應
回頂部
寫評論


評論集


暫無評論。

稱謂:

内容:

驗證: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