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的價值淺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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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的價值歷來受到重視,特別在對青少年進行人生觀教育中,更為廣大青少年所關心。對此問題,必須在理論上搞清一些根本性認識,從而使人們樹立一種正確的人生價值觀。
   一
  什么是人的價值?這個問題首先得從價值談起。哲學上講的價值指的是以主體的內在尺度為特征的主體客體關系,在這一主體和客體的相互關系中,客體是否按照主體的尺度滿足主體需要,是否對主體的發展具有肯定的作用,這種作用和關系的表現就是價值。從這種意義上講:價值就是客體對主體需要的滿足。這里講的主體指的是實踐者、認識者,即人本身。依據客體的不同可以把人這一主體劃分為人類、社會、群體、個人等層次。客體指的是實踐和認識的對象,這個對象既可以是物,又可以是人。如當主體(人)把自然界當作自己認識和實踐的對象時,自然界就成了人的客體,于是人可以通過對它的認識和改造使它在物的方面滿足主體的需要,這就是物的價值。當人作為主體又作為客體時,在人的身上體現了主體和客體的統一,即人對社會和他人,他即可以是主體又可以是客體,人作為客體與物作為客體不同,物對人的需要的滿足不是自動的,它只有通過人的活動對物進行改造后,物才能具有滿足人的需要的價值。當人作為客體時,人可以自動創造價值來滿足主體(人)的需要(如人可以創造藝術文學作品這類具有精神價值的東西來滿足主體的精神需要)。由此我們把人的價值理解為人對自己需要的滿足。即:“人類、社會、群體、個人”對“人類、社會、群體、個人需要的滿足。”人的價值由于人的不同層次性形成了多重的價值關系,其中最為根本的還是個人與社會他人和自我的關系,這種關系一方面形成了個人對社會他人的價值;另一方面形成了個人對自我的價值。前者稱為個人的社會價值;后者稱為個人的自我價值。我們講人的價值,實際上指個人的社會價值和自我價值的統一。
   二
  首先,我們先考察個人的社會價值、個人的社會價值就是指個人對社會、他人需要的滿足,個人總是生活在一定的群體和社會中的,當他作為個體出現時(他的“社會角色”可以是多重的),他既可以是物質生產者,又可以是精神生產者或者是以服務者的身份出現等等。只要個人生理健全,具備一定技能作為生產者或者是作為服務者出現在生活中,他就能創造一定的財富(物質財富或精神財富)或提供一定服務滿足社會和他人需要,誰創造的財富多誰滿足社會和他人需要的程度就高,他的社會價值就大。
  總之,個人的社會價值,不是對自己而言的價值,而是對社會、他人而言的價值。它的實質就在于個人對社會和他人的貢獻。黑格爾認為“個人的價值就在于代表民族精神參與創造”。愛因斯坦也認為:個人只有獻身于社會,才能找出那實際工作上短暫而有風險的生命意義。“一個人的價值應該看他貢獻什么,而不應該看他取得什么。”人的貢獻就在于要滿足社會的多重需要以保證和促進社會的發展,人類文明的進步、歷史的發展都是通過無數個人的創造活動來推進的。同時人只有在創造價值滿足社會需要的過程中才能表現出人的本質,當某個人滿足社會需要的程度越廣泛,就越能體現出他的本質力量,他對社會的貢獻就越大,他個人的社會價值就越高。
  在中國歷史上都有強調為社會、他人作貢獻的傳統,從儒家講的“齊家,治國,平天下”的入世思想到具體個人提倡“先天下之憂而憂,后天下之樂而樂”的情懷,都無不體現我們祖先的那種強烈的社會責任感。在近現代無數革命者都把貢獻作為自己追求的目標,都以自己的能力發出一份光來照亮別人,這些歷史和現實也說明,無論在古代還是在今天,個人的社會價值都以個人對社會作出的貢獻和創造來衡量。
  當我們講個人的社會價值時,目的在于強調奉獻,但是不是就要否定個人的獲取和享用呢?這就要具體分析。在資本主義社會,人與人之間及整個社會處于異化的狀態中,這種異化導致了主體和客體在人身上發生對立和分裂,社會被劃分為兩大對立階級,即無產階級和資產階級。資產階級憑借資本成為享樂者,從而把他們的社會價值看成是享用和索取(剝削),而不是貢獻和創造。無產階級卻被資產階級看成被索取者,對社會的貢獻變成了對資產階級的貢獻,他們應有的享用也被剝奪,變得一無所有。因此在資本主義社會中,工人創造的財富越多,就越貧困;產品越完美,自己就越丑陋。這種個人的社會價值和個人社會權益相分裂的社會只是人類社會歷史發展過程中的一個階段。
  在社會主義社會以及未來的共產主義社會中,個人的社會價值與享用是統一的,當個人為社會作出貢獻創造價值時,社會主義社會對個人的享用,給予了充分肯定,這集中地體現在社會主義生產目的上,同時社會還制定一系列法律制度來保護個人的合理的享用和獲取,勤勞致富在今天社會中是一件推崇的事。因此社會主義既要提倡奉獻,也要肯定人的合理的獲取和享用,兩者并不矛盾。
  另外,不能把個人的享用僅僅理解為物質財富的消費。人的需要是多層次的,它有生存需要、新需要、發展需要。其中生存的需要是最低一個層次,一旦當生存需要得到滿足后,就會追求更高的需要。人除了物質的需要外還有情感的需要、精神的需要,一旦這些需要得到滿足,就能提高個人的創造能力。如當一個人對知識的需要得到滿足時,這些知識就轉變成他自身的東西,從而就能提高自己的素質,增加自己的技能,提高創造能力等等,這些能力在被運用于創造活動時就能為社會提供更多的價值和財富。因此我們不是要反對一切個人享用,而是要反對那種把貢獻和獲取對立起來的享用,為此我們必須正確處理貢獻和獲取的關系。
  首先,個人和社會價值在于貢獻,這個貢獻是個人為社會和他人的需要作出的,不是為自己作出的,因此貢獻是無私的。一個社會要維持其存在和發展就要求社會中的每一個人都必須作出貢獻,而且貢獻必須大于獲取,否則社會就不可能進步,雖然社會肯定獲取和貢獻一樣是合理的,但是如果個人對社會的貢獻等于獲取,或者獲取大于貢獻,那么這個社會就談不上發展。我國在現階段提倡奉獻精神目的,在于鼓勵個人多為社會他人作貢獻,而不是用奉獻反對獲取,同樣也不能因為講獲取就否定奉獻精神在今天的現實意義。那種把貢獻建立在獲取基礎上的認識和行為都為現今社會主義社會所不容,都應加以批駁。同時我們還應該通過教育和宣傳等方法提高全民族的意識和覺悟,消除只想獲取,不講貢獻的剝削階級價值意識對現實生活的影響。
    三
  人的價值的另一個方面就是個人的自我價值,它是個人對自我需要的滿足。任何人都有自我需要,都會在一定的需要支配下來確定目標從事自己的活動,這是無法否定的客觀事實。問題在于怎樣理解“自我”,如果把“自我”理解為脫離肉體的精神意志或者是超越社會的單個人,這種個人就會是一個排斥一切,吞沒一切,無限膨漲的“自我”。那么這種“自我”就會成為世界的核心,因而所有價值都是“自我”價值。這種觀點是錯誤的。因為“人的本質不是單個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現實性上,它是一切社會關系的總和。”因此說,自我總是社會關系中的自我,他不是脫離社會存在的“自我”,所以對個人自我價值的認識也必須把它置于具體的,現實的社會關系中來把握。
  當我們從現實的社會關系中來考察“自我”時我們就會發現,人的行為并不必然地具有價值。因為,人的行為往往都有一定的動機為引導,但是,人們行為獲得的結果是否與人的動機一致,這里有一個主觀是否正確反映客觀的問題,如果一個動機確實反映了個人的實際需要,那么這個動機引導行為得到的結果就會滿足自我需要,反之,就不能滿足自我的需要,所以并不是個人認為對自己有價值的行為,都具有自我價值。
  當然,個人的需要也是多層次的,個人的行為是否滿足了自我需要,要從需要的系統中來衡量,有的行為雖然可以滿足短期的需要,但卻妨礙損害了整體和長遠的需要,這也不能看成是對自我有價值的行為。所以,從自我價值是個人對自我需要的滿足這個前提出發,并不會必然導出任何行為都具有自我價值的結論,就是說講個人的自我價值并不會必然導致個人主義、縱欲主義,利己主義。
  我們講個人的自我價值,總是對自我而言的價值。但是自我總是一定社會關系中的自我,因此對它的考察必須從自我與社會的關系中來進行,而且,個人的自我價值僅是人的價值的一個方面,它有其社會價值的另一面,因此應該把個人的價值看成是自我價值和社會價值的統一體,并且在這個統一中把握和認識個人的自我價值。
  首先,個人的社會價值是自我價值的體現,即:社會需要的滿足是個人自我需要滿足的前提,因為社會需要包括無數個人需要的共同部分,個人總是在具體的社會中生活,個人具體需要什么,有哪些需要,取決于他所生存的社會。不僅個人的物質需要,精神需要和滿足需要的手段和能力的提高取自社會,而且個人需要在什么程度上和水平上得到滿足都取自于社會,因此只有社會需要得到滿足,使社會得以發展和進步,個人的自我需要才能得以滿足和發展。社會需要是個人需要的社會化,是個人需要的共同的長遠需要,離開了社會的個人需要是一種非現實的需要。所以在現實中,我們就應該使個人的需要服從社會的國家的需要,用社會需要來規范和引導個人的自我需要。
  個人總是社會的個人,社會就是由這些無數個人形成的各種現實關系構成的一個統一體,這個統一體中的無數個人的自我需要就構成或上升為社會需要,于是社會需要就包含著個人需要的部分,個人需要總是社會的個人需要。因此當個人在滿足社會需要同時,也在滿足個人的自我需要,在滿足個人的自我需要時也在滿足社會的需要。所以從這個意義上講個人的社會價值和自我價值是滲透在一起的。特別是在些偉人身上集中體現了這種滲透和統一,他們往往把自己的個人需要直接看成是社會需要,同時他們也把滿足社會的需要看成是自我需要的滿足。如馬克思就把個人的自我價值(職業的選擇)看成是個人的社會價值(尋求人類解放的道路)。其它還有許多的偉人,在他們那里都使個人的社會價值和自我價值走到了高度完美的統一。
  再則,個人的社會價值和自我價值是互相促進的,社會需要的滿足取決于每一具體個人的貢獻,一旦社會需要得到滿足,社會就會向前發展。在社會主義建設中講貢獻,實際上就是要大家創造更多的財富來滿足社會的需要,使我們國家繁榮和富裕起來。只有這樣個人需要的滿足才是可能的。因為在一個物質和精神財富相當匱乏的社會里,個人的自我需要的滿足是一句空話。因此從這個意義上講個人對社會需要的滿足能促進個人對自我需要的滿足。
  反過來個人對自我需要的滿足又能促進社會需要的滿足。因為個人需要的滿足不僅是消費,他還有發展和自我創造,在個人的自我需要的滿足中他不僅維持了生存還提高了技能、知識和自我意識水平。如在文化和科學技術上滿足個人的自我需要,就能提高人的文化素質和技術水平。我國目前仍有眾多的文盲,很多人的文化素質也低,這些可以說是造成我國生產力水平不高的一個因素。因而在現今,國家鼓勵大家學習文化知識,就在于通過個人對自我需要這一方面的滿足來提高民族素質,從而能更進一步推動生產力水平的提高,另外個人自我意識的提高在我國也有其現實意義。因為人民是社會的主人,既然是社會的主人,那么就必須有一種主人翁的態度,通過對自我意識的提高就能增強主人翁意識,使大家在工作中有一種責任感,從而也能提高每個人的自覺能動性。從這個意義上講,個人對自我需要的滿足是滿足社會需要的手段,個人對社會需要的滿足是個人自我需要滿足的目的。在這一目的和手段之間,手段促進和實現目的;目的又發展和豐富手段。這兩方面的互相滿足和互相促進從而導致社會的不斷進步和個人的全面發展。這就是人的價值所追求的目標。
                   (責任編輯 張祥光)
  
  
  
貴州師范大學學報:社科版貴陽42-43,58B1哲學原理朱丹19951995 作者:貴州師范大學學報:社科版貴陽42-43,58B1哲學原理朱丹19951995

網載 2013-09-10 21:28: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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